各区县(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杭州湾新区教育文体局、商务局,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文体局,东钱湖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属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0〕36号)、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主管系列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的通知》(浙文旅职改〔2020〕1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全市艺术系列、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美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在全市企事业单位从事所申报的专业技术工作的在岗在职人员。本年度评审任职资历计算到2020年12月31日,在此期限内已到达退休年龄的,不列入申报范围(经批准延长退休年龄除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内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全市其他各类文化和旅游企业单位及社会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对象,符合申报条件的,可按属地原则,参加相应任职资格评审。
全市广播电视艺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按甬文广旅发〔2020〕47号文件执行。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条件及程序,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艺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价按浙文旅人〔2018〕11号执行。中级目前仍按《艺术专业职务(艺术等级)试行条例》执行,中级破格申报按甬文〔2000〕16号执行。
图书资料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价按浙文旅人〔2018〕14号执行,中、初级分别按甬人社发〔2012〕74号、甬文广新发〔2012〕17号文件执行。
文物博物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价按浙文旅人〔2018〕12号执行,中、初级分别按甬人社发〔2014〕127号、甬文广新〔2014〕45号执行。
群众文化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价按浙文旅人〔2018〕13号执行;中、初级目前仍按《群众文化专业人员实行图书资料、文物博物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实施细则》执行,中级破格申报按甬文〔2000〕16号执行。
美术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价按浙人社发〔2017〕6号文件执行。
(二)继续教育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16〕63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根据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要求,申报中、初级人员自2019年度起,每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不得少于18学时(通过宁波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在线学习等)。继续教育学时纳入职称量化评价体系。申报高级按《浙江省文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浙文人〔2018〕19号)执行。
三、申报程序和形式
(一)初级申报。初级申报对象仍采取上报纸质材料的方式申报。
(二)中级、高级申报
中级、高级申报对象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程序如下:
1.个人申报。申报对象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进行个人申报,并扫码签署《真实性保证书》。待申报信息审核通过后,及时通过系统缴纳评审费用,并通过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级一式四份、中级一式三份),经用人单位盖章后,提交至主管部门。
2.单位审核。申报对象所在单位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负责对申报对象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审核推荐。申报对象所在地主管部门、人社部门,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028/login.jsp)根据权限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推荐工作。
个人申报和单位审核流程参见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首页的“个人用户操作手册”“用人单位操作手册”,或平台“帮助中心”页面“常见问题列表”中的操作视频。
申报对象、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录账号相同,自行注册。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纪律。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对象,取消其评审资格,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二)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应该做到齐全、真实、准确、规范,并按要求及时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上传至平台。主管部门应坚持评价标准、条件,切实履行把关职责,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把好推荐质量关。
(三)评聘结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严格按照公布岗位信息、个人申报竞聘、单位考核推荐、评委会评审、单位聘任等程序进行。具体按《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38号)执行。
(四)考评结合。艺术系列、群众文化、图书资料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采用考评结合方式进行,申报上述三个专业对象,须通过任职资格理论知识考试。
(五)量化评分。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包含“量化赋分评价”环节。除需符合前述评价条件外,还需按《量化评价赋分表》进行自评打分。申报副高需自评分达到50分以上,申报正高需自评分达到70分以上方可申报。
艺术系列、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美术专业的中级评审,文物博物、美术专业的副高级推荐均采用量化评价作为辅助办法。
(六)破格申报、直接申报。艺术系列、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实施优秀人才绿色通报申报制度。凡符合相关专业直接申报条件的申报对象,可以直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
对未达到规定学历、资历的初、中级及美术高级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各级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按照破格条件严格把关。
(七)论文鉴定。群众文化、图书资料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对象需提交1篇(部)代表性论文或论著,文物博物高级申报对象需提交2篇(部)以上(申报副高提交2篇,申报正高提交3篇)代表性论文或论著,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实施鉴定,鉴定结果作为评审依据之一。
(八)公示要求。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应将申报对象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将公示情况录入系统。
初、中级评委会办公室在评审会召开前及评审工作结束后,将评审对象基本情况、资格审查情况及评审结果在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网站(http://wglyj.ningbo.gov.cn/)“政务公开”-“公告通知”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报送时间。为保证工作进度,请各单位在截止时间(见附件1)之前通过平台或者线下报送有关材料(初级见附件2,中高级见附件3),逾期不予受理。
(十)资料获取方式。评审相关表格、附件可在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网(http://wglyj.ningbo.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相关下载”栏目下载。
(十一)联系方式。联系人: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组织人事处葛婷婷;联系电话:89181318;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835号报业传媒大厦B座。
附件:
1.2020年文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受理时间安排表.docx
3.申报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具体要求.docx
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