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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全国重点城市户外大屏文旅推广项目采购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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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6-08-28 16:40
  • 来源:局交流推广处 来源: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为深入推进我市文旅品牌建设工作,持续扩大宁波文旅对外影响力,高效拓宽省外客源市场,稳步提升全域游客接待量,根据文旅推广年度工作部署,决定采购全国重点城市户外大屏文旅宣推项目,现予以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全国重点城市户外大屏文旅推广项目

    采购项目采购方式:比价商议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9.5万元

    二、主要内容

    在全国20个及以上省会城市、重点旅游城市核心区位总计40块以上户外大屏投放宁波文旅推广素材,点位优先覆盖城市核心商圈、交通枢纽、城市地标等人流密集区域,确保触达量级与传播效果。整体投放周期为连续10天,单条视频/图片播放时长为10-15秒,按约定排期开展高频轮播展示,确保单点位每日播放频次不低于30次。

    三、竞标单位要求

    1.竞标单位需要具备全国重点城市户外大屏媒体资源整合、广告投放执行的专业技术与服务团队,拥有开展大屏广告投放项目所必需的资源渠道、实施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品目的竞标。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参加竞标的单位需在9月3日18:00前提供活动具体实施方案、一次性报价、单位资质、信用证明,相关案例等竞价资料,并逐项盖章(多页需盖骑缝章),材料一式三份并分别装订成册。

    4.参加竞标的单位,需现场提交密封包装的竞标文件(封面需注明参加竞标的单位名称、竞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标单位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日期等),提交地点: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665室(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835号B座6楼),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4-89186963,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文件要求密封包装的文件。

    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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