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推动宁波市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宁波市人大将《宁波市文旅融合发展条例》立法作为2025年立法调研项目。经研究,决定采购《宁波市文旅融合发展条例》立法调研委托服务项目,现予以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宁波市文旅融合发展条例》立法调研委托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NBWGLYJBJ-25019
采购项目采购方式:比价商议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50000元
二、项目内容需求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结合宁波市人大地方性法规立法调研工作要求,本项目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内容
1.出具《宁波市文旅融合发展条例》立法调研报告
主要包括《条例》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宁波市文旅融合发展的基本进展、经验亮点及主要问题,近年来中央及地方文旅融合发展促进立法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制度,近年来其他城市文旅融合发展的主要做法与先进经验以及《条例》立法基本思路等内容。
2.撰写《宁波市文旅融合发展条例》立法草案建议稿及条文依据说明
开展课题市内、省外立法调研活动,总结梳理调研情况,同时,征求实务部门和专家意见,完成《条例》立法草案建议稿及条文依据说明等成果。
3.出具《宁波市文旅融合发展条例》立法调研问卷分析报告
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确定课题研究方案与研究重点,设计相应有针对性的调查问卷,落实课题调查问卷组织和分析工作,形成具有可参考性的立法调研问卷分析报告。
4.形成《中央及地方文旅融合发展立法现状及内容综述》及相关法规政策汇编
制定立法调研计划安排,组织课题市内、省外立法调研活动及研讨活动,并对调研的立法现状和重点内容进行总结梳理,形成立法现状、内容综述及相关法规政策汇编。
(二)项目时间
计划于2025年9月前完成。
三、竞标单位要求
1.参加竞标的单位应熟悉了解宁波市文旅融合相关情况,跨学科研究能力强,具备丰富的研究经验,能够借助资源网络,整合多方意见,提供充分的数据基础、理论支撑和实践参考,保证立法进度。
2.参加竞标的单位应熟悉了解宁波地区立法的相关情况,有地方立法与行政法治项目研究等相关工作经验,根据项目内容需求,制定《宁波市文旅融合发展条例》立法调研项目的竞标方案。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品目的竞标。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参加竞标的单位或社会组织需在5月16日17:30前提供项目具体实施方案、一次性报价、单位资质、信用证明、开展相关工作情况介绍等竞价资料并逐项盖章(多页需盖骑缝章),材料一式三份并分别装订成册。
5.参加竞标的单位,需现场提交封印包装的竞标文件(封面需注明:参加竞标的单位名称、竞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标单位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提交日期等),提交地点: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616室(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835号B座6楼),联系人:应老师,联系电话:0574-89181304,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文件要求密封包装的文件。
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