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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度文旅普法宣传活动项目采购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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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4-07-15 14:10
  • 来源:政策法规处来源: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法治宁波、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入实施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完成2024年我局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相应任务,经研究,拟实施2024年度文旅普法宣传活动项目采购,现予以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度文旅普法宣传活动

    项目编号:NBWGLYJBJ-24025

    采购项目采购方式:比价商议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60000元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主题海报普法宣传

    根据年度普法重点方向,设计制作相关普法主题海报(8张以上)及展架,线上线下开展集中宣传。

    (二)开展普法文艺作品创作

    采取歌曲、相声、小品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创作编排一个法治文艺作品,生动描绘文旅系统普法工作,并制作相应展播视频,广泛宣传普及相应法律理念。

    (三)开展法治主题旅游景区(点)建设

      选取游客流量密集的A级景区或历史文化街区,设立不少于2处的固定式法律宣传点,打造景法融合的普法小景、法治主题宣传栏,让市民和游客在旅游休闲中接受法治文化熏陶。

    (四)开展“12.4”普法宣传

    1.组织宁波文旅普法旅游直通车活动。深入挖掘地方特色、串联融入法治元素,结合文旅景区点位,合理设计1条文旅普法旅游线路,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发布;制作分发文旅普法旅游线路宣传折页(不少于1000份),组织大学生、志愿者等相应群体(不少于100人)参观游览,配套做好活动摄影摄像;以宁波文旅普法旅游直通车活动启动“12.4”普法宣传活动。

    2.开展文旅普法主题展。以“文旅法治 与你同行”为主题,选取有代表性的公共街区或文化场所,通过图文物料、展陈造景、实物展品、短视频等形式,向公众普及宣传文化、文物、广电、旅游等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常识,配套做好活动摄影摄像。

    3.配合市司法局做好相关普法活动。

    三、竞标单位要求

    1.参加竞标的单位或社会组织应在投标前三年内,具有策划及组织相关普法活动的工作经验,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在活动组织实施上,有专业合作团队,具有良好的执行力和创造力。

    2.参加竞标的单位或社会组织根据项目内容要求,制定2024年度文旅普法宣传活动竞标方案,方案包括但不局限于相关主题海报设计制作、普法文艺作品创作展播、法治主题旅游景区(点)建设、“12.4”普法宣传活动组织策划。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品目的竞标。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参加竞标的单位或社会组织需在7月19日18:00前提供活动竞标方案、一次性报价、信用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单位资质证明材料、类似业绩案例等竞价资料,提交材料需逐份盖章。报价内容应包括完成本项目发生的全部费用。

    5.参加竞标的单位或社会组织,需现场提交密封包装的竞标文件,封面需要注明竞标项目名称、竞标单位并加盖封印章。提交地点: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616室(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835号B座6楼),联系人:应老师,联系电话:0574-89181304,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文件要求密封包装的文件。

    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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