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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宁波市文物保护点保护条例》立法调研项目采购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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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4-05-29 17:22
  • 来源:文物保护与考古处来源: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为进一步解决新时期文物领域新情况新问题,完善文物保护政策法规,推动我市文物保护工作,根据《宁波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甬人大常〔2024〕10号),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拟组织开展《宁波市文物保护点保护条例》立法调研,现将采购需求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宁波市文物保护点保护条例》立法调研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NBWGLYJBJ-24021

    采购方式:比价商议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50000元

    二、主要内容

    铆定文博强市建设目标,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新时期文物领域新情况新问题,立足宁波实际,紧跟上位法规,围绕全市市、县两级文物保护点的保护工作,在完善文物保护管理制度、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力度、推进文物活化利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等方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立法调研报告和草案建议稿,起草立法草案编制依据报告。

    三、竞标单位要求

    1.参加竞标的单位熟悉了解宁波文物保护发展情况,有组织开展相关调研、报告起草等工作经验和技术及力量水平,能够有效组织人员开展立法调研。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品目的竞标。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参加竞标的单位需在6月4日17:30前提供活动具体实施方案、一次性报价、单位资质、开展相关工作的经验介绍等竞价资料。

    4.参加竞标的单位,需现场提交密封包装的竞标文件,提交地点: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616室(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835号B座6楼),联系人:应老师,联系电话:0574-89181304,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文件要求密封包装的文件。

    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