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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情况的公示
  • 阅读:
  • 时间:2024-03-31 09:36
  • 来源:政策法规处来源: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第十六条规定,现将我局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如下:   

    经排摸,2023年度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见附件表格)。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反映。

    联系人:熊永春,联系电话:89181332。

    附件:202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明细表.doc

    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