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第十六条规定,现将我局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如下:
经排摸,2023年度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见附件表格)。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反映。
联系人:熊永春,联系电话:89181332。
附件:202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明细表.doc
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