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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牢记这四条,旅游消费没烦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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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4-03-15 17:06
  • 来源:市文广旅游局来源: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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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天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宁波市消保委组织的“3·15激发消费活力”微访谈直播现场,宁波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为消费者提供了旅游相关法律法规解答,并就旅游消费进行了提示。


    第一:合理安排行程

    市民朋友和游客要根据自己身体状况、消费能力合理安排出行。出行前应通过官方或权威渠道了解目的地最新旅游资讯、景区预约措施、文化场馆开放时间等,尽量错峰前往。旅游期间要特别关注老年人小孩身体状况,注意劳逸结合、张弛有度,一旦出现身体不适,应停止游览并及时就医。

    第二:选择正规旅行社

    市民朋友和游客如选择跟团出游的,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到正规的旅行社门店或官网预订旅游产品,并注意查看旅行社的业务经营范围。如果向旅行社报名,就要妥善保存好相关旅游合同、旅游行程单、发票等重要凭证。

    第三:拒绝低劣产品

    市民朋友和游客要选择质价相符的旅游产品,切不可一味追求低价。市场上某些特价促销旅游产品往往服务质量低下、产品体验感差,消费者要擦亮眼睛,谨防消费陷阱。

    第四:坚持理性维权

    旅游是身心愉悦的体验,在旅行中如遇到矛盾纠纷,市民朋友和游客要保持冷静,避免言行过激,要秉持“相互尊重、以和为贵”的理念,对能够协商解决的问题尽量就地解决,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造成其他不良影响。

    对于旅游中发生的服务质量问题,市民朋友和游客可以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也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

    旅途漫漫 文明相伴

    旅行给生活带来美好

    愿朋友们不负大好春光

    愉快出行 安全归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