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二、2024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三、2024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七、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九、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本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名称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在法定权限内组织起草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博物和旅游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政策措施。
2.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博物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博物和旅游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3.指导和推进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博物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博物和旅游行业数字化、标准化建设。
4.参与和组织实施宣传文化系统人才工程,负责制定旅游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牵头推进旅游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市文化广电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5.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博物和旅游行政审批工作。指导、监督区县(市)文化广电旅游机构的行政审批工作。
6.指导文化和旅游重大项目建设,指导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7.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推进全市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8.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和保护。指导和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各类文化和旅游资源及旅游新业态的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旅游景区和旅游度假区的开发利用、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9.制定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指导推动文化和旅游企业质量管理与品牌培育,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文化广电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10.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正确导向,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
11.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指导市重点及基层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12.负责文物资源调查和文物资产管理。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推动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考古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文物保护利用和社会文物管理。负责世界文化遗产的推荐申报和管理工作,参与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推荐申报和保护管理工作。
13.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和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监管、审查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监管全市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14.指导和管理全市文化、文物博物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指导、管理全市文化旅游国内外市场开发和旅游形象宣传推广,推动区域合作和旅游国际化。
15.指导监督并组织实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协调全市性、跨区域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旅游、出版、版权、电影等重大案件的查处,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指导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博物和旅游行业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博物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共计内设机构15个,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综合调研处;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内部审计处(财务处);产业发展处;资源开发处;市场管理处;交流推广处;艺术和公共服务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文物保护与考古处;博物馆与革命文物处;广播电视处;机关党委。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2024年收支总预算17961.5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4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4年收入预算17961.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961.56万元,占100.00%。
三、2024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4年支出预算17961.56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16982.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98.6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16.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364.39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269.3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07.96万元,项目支出13984.24万元。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7961.5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961.56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16982.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98.6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16.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364.39万元。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961.5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5485.99万元增加2475.5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有新增项目增加了专项资金;上年度部分项目需跨年度结算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16982.40万元,占94.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98.60万元,占2.77%;卫生健康支出(类)116.17万元,占0.64%;住房保障支出(类)364.39万元,占2.0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998.1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2.75万元,增长1.45%,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厉行节约,基本支出中的三公经费使用有结余。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13284.2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6635.92万元,增长99.81%,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编制项目调整,部分项目从其他科目变更到本科目列支;上年度部分项目需跨年度结算支付。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70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844.12万元,下降72.49%,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编制项目调整,部分项目从本科目变更到其他科目列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11.58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58.0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14万元,下降2.3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减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29.0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44万元,下降6.1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减少。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87.4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09万元,下降2.3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减少。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8.7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65万元,下降11.2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减少。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61.52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8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03万元,下降1.0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减少。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77.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69.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707.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212.8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152.38万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152.38万元,学术交流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024年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6.6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外事接待、文化交流及各类演出、展览业务洽谈公务活动等公务接待支出。2024年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本单位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3.8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保有车辆和派驻车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4年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07.9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8.28万元,增长2.6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8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74.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上年12月31日,本单位没有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
本单位2024年没有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本单位不单独公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由部门统一公开。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部门当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资金,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9.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物方面的支出。
10.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5.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