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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征求《宁波市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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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09-28 14:04
  • 来源:政策法规处来源: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为深入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22〕33号),落实市委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进我市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市文广旅游局组织起草了《宁波市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公示期9月28日至10月2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反映。

    联系人:董老师,徐老师,电话:89186986、89385200。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835号B座6楼(行政中心9号楼)

    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年9月28日



    宁波市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22〕33号),落实市委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进我市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为总引擎,按照市委“争创市域样板、打造一流城市、跻身第一方阵”的工作要求,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以空间融合为载体、产业融合为核心、服务融合为基础、交流融合为特色,跨界融合为抓手,加强内涵挖掘、做优公共服务、促进消费迭代、优化发展环境,努力建成全国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市域样板,为我市加快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市域样板作出贡献。

    2.发展目标。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率先建成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我市基本建成文化和旅游产业强市、现代化滨海旅游名城。到2027年,建设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度假区1个,新增国家级旅游度假区1个、国家5A级旅游景区1个、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1个,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1个、国家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1个、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1个,培育千万级核心大景区5个,全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增加值达到3100亿元,占GDP比重13%。

    二、重点任务

    (一)融合共绘,构建文旅发展新格局

    3.做优文旅发展空间体系。立足宁波“枕山、拥江、揽湖、滨海”城市特色,构建“东西南北中”文旅发展新格局。北绘翠屏山“银心金角”,建设河姆渡、上林湖、慈城文旅金三角;东绣泛钱湖“碧海蓝湾”,建设宋韵文化圈、东方大港、梅山湾文旅融合区;南擎滨海带“醉美港湾”,打造蟹钳港共富样板、奉化滨海旅游度假区;西拓四明山“秀丽诗路”,建设四明山、雪窦山、霞客古道精品线;中优三江六岸“珍珠文廊”,建设滨海大都市文化地标。〔责任部门:市文广旅游局;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县、市)政府及相关园区管委会〕

    4.打造“文明之源”体验地。推进宁波地区史前文化与海洋文明“探源”工程,实施井头山二期考古发掘、象山定塘横湾沉船等“考古宁波”重大项目。加强世界文化遗产大运河(宁波段)保护传承利用。推进河姆渡文化遗址群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提炼解码文化基因,精心打磨阳明文化、王安石文化IP。发挥国家级海洋渔文化生态保护区优势,推动海洋渔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快宁波博物馆体系研究,构建“一级博物馆引领、区县博物馆健全、各类博物馆多元并举”的全域博物馆生态格局,全力打造国内一流的“博物馆之城”。〔责任部门:市文广旅游局;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区(县、市)政府及相关园区管委会〕

    5.打造滨海旅游目的地。以打造北纬30°最美海岸带为目标,加快实施宁波港、宁波湾大景区建设,推动形成以象山港湾滨海旅游休闲区、前湾现代文旅产业集聚区、南湾海洋旅游示范区为重点的滨海休闲空间。探索建设梅山邮轮试验区,发展邮轮游艇、滨海康养、保税购物旅游等。以主题公园、海洋湿地为主布局前湾主题文化旅游片区。推进象山花岙岛等一批海岛公园建设,打造象山影视星光小镇,发挥象山亚帆中心带动作用,打造一批海洋运动、文化体验新产品。〔责任部门:市文广旅游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体育局、北仑区、鄞州区、奉化区、宁海县、象山县政府和前湾新区管委会〕

    6.打造时尚文旅新高地。加快发展时尚文化产业,围绕“景区+”“剧场+”“厂房+”“街区+”“生活圈+”等模式,打造多主体、多类型、多层次共融的“微场景”。鼓励打造多元国潮特色街区,支持老字号企业入住商业街区、旅游景区,推动国潮特色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增加优秀文艺作品供给,培育推出一批文艺精品和品牌音乐节。〔责任部门:市文广旅游局;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区(县、市)政府及相关园区管委会〕

    7.打造乡村旅游共富版图。推进实施全市乡村旅游助力共同富裕行动计划,开展乡村旅游共同富裕示范区(示范村)建设、乡村旅游运营团队等级评定和民宿产业集聚区认定,打造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创新推动乡村全域旅游示范区向旅游促进共富试验区转型升级,大力推进乡村旅游市场化运营,全面提升民宿产业集聚化发展。〔责任部门:市文广旅游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区(县、市)政府及相关园区管委会〕

    (二)融合共建,提升文旅项目新能级

    8.加快文旅地标建设。挖掘优秀浙东地域文化,推进文旅重大项目建设。高水平建设天一阁博物院南馆、河海博物馆、市文化馆新馆、河姆渡博物院、市非遗馆、新音乐厅、市少年儿童图书馆等场馆地标。推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浙东唐诗之路建设,打造浙东山水诗路文化旅游带。实施省“千项万亿”工程文化和旅游重大项目,抓好省文化和旅游投资“双百”计划,推进翠屏山中央公园“十大百亿”项目。〔责任部门:市文广旅游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城投集团、市文旅会展集团、区(县、市)政府及相关园区管委会〕

    9.打造高品质特色景区。以项目建设为突破口,全面融入全市“精特亮”工程建设任务,打造标准一流、特色鲜明、业态丰富、功能完备、服务优质的一站式旅游目的地,全面提升旅游景区特色化、品质化和国际化水平。新建宁波高品质特色旅游景区60家,国家A级以上旅游景区数量突破100家。〔责任部门:市文广旅游局;配合部门:区(县、市)政府及相关园区管委会〕

    10.加强项目招引储备。创新全产业链招引机制,重点谋划储备补链强链和多业态融合项目。坚持招大引强,大力引进优质文旅企业,建立文旅项目招商库。加强与专业化、市场化招商团队合作,促进企业与社会资本方及各相关金融机构对接,推动精准招商。积极吸引大型文旅企业和平台总部或区域总部落户宁波。〔责任部门:市文广旅游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投资促进署、人行宁波市分行、区(县、市)政府及相关园区管委会〕

    (三)融合共促,培育文旅产业新动能

    11.提升以文塑旅能级水平。推动传统文化业态转型升级,建设国家级、省级、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平台梯队,布局推进数字文化、新闻出版、影视文化、文化创意、文化装备制造等新兴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新兴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水平,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头部网络直播和网红经济运作(MCN)机构,推动优秀文化产品网络传播,培育“云演艺”“云展览”等文旅“云产品”,促进网络文化产业链融合发展。〔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配合部门: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

    12.加快文化要素植入旅游。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化利用,设立体验基地、推出非遗主题景区和旅游线路,举办“阿拉非遗汇”系列活动。实施重大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项目,培育红色旅游精品线路。鼓励博物馆、美术馆等文化场馆打造A级旅游景区,支持文化文物单位开发文创产品并在景区(点)销售。支持各类文艺机构参与旅游演艺项目,鼓励4A级以上景区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引进主题演艺项目或活动。推动特色民宿等融合业态提质升级。〔责任部门:市文广旅游局;配合部门:区(县、市)政府及相关园区管委会〕

    13.促进“文旅+”相关产业融合。推进文旅跨界发展,加快培育“文旅+”工业、 农业、体育、教育、康养、交通、时尚等融合新业态。结合不同空间场景,推动“文旅+”乡村、城市,推进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和城市更新。结合流行元素,推动“文旅+”电竞、直播、综艺、剧本娱乐等新型融合模式。以文化提升产业附加值,以旅游助力传播推广,在与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中拓展文旅产业发展空间和潜能。〔责任部门:市文广旅游局;配合部门: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局、区(县、市)政府及相关园区管委会〕

    14.创新文旅消费载体。打造文旅消费品牌,系统推进“甬菜百碗、甬乡百宿、甬城百礼、甬人百艺、甬市百集”。加快培育沉浸式演艺、露营海钓等消费新场景,推广线上无接触消费,发展定制消费、体验式消费等新型文旅消费模式,促进旅游购物消费。提高文旅场所夜间开放比例,丰富景区、街区和文化场馆夜间游览项目,打造三江六岸夜经济示范带等一批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责任部门:市文广旅游局;配合部门:市商务局、市文旅会展集团、区(县、市)政府及相关园区管委会〕

    (四)融合共享,拓展文旅服务新供给

    15.统筹设施建设。坚持“补齐短板、融合共享、全域覆盖”,新建、改造和提升一批文旅综合服务设施。推进市、县、镇、村“四级一体化”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体系不断完善,依托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结合“城市书房”“文化驿站”等新型文化空间,为文旅融合探索新载体。全面开展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酒店、民宿等主要旅游场所“微改造、精提升”行动,改善游客服务中心、通景道路、旅游码头、停车场(含公共充电桩)、厕所等基础设施,提升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加快优化提升东钱湖、四明山区域、象山半岛区域和海上旅游交通布局。〔责任部门:市文广旅游局;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局、区(县、市)政府及相关园区管委会〕
        16.共享服务功能。构建主客共享的文化和旅游新服务。鼓励公共文化场馆增设旅游服务功能,利用公共文化机构平台,加大旅游宣传力度,开展文化旅游推介和节庆活动宣传,扩大旅游产业影响力。推动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增设文化展示、图书阅览、文化活动等公共文化服务,在游客集聚区引入小剧场、影院、书店等文化设施。支持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增加智慧导览服务、创设互动体验项目,实施导游、讲解员文化素养提升计划。完善市县乡三级文旅咨询体系,统筹实施一批文旅惠民项目。〔责任部门:市文广旅游局;配合部门:区(县、市)政府及相关园区管委会〕

    17.深化“数智”赋能。以5G、超高清、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数字技术创新文化旅游服务和体验,推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同文化旅游实体经济融合。以“浙里文旅创富”为顶层架构,推动构建宁波文旅数字大脑,有效提升文旅服务和管理数字化水平。通过数字化技术打造智慧文旅系统,全市3A以上旅游景区建成智慧景区,完善旅游分时预约、监测预警等功能,提升公共服务均衡化和精准化水平。〔责任部门:市文广旅游局;配合部门:市大数据局、市数字经济局、区(县、市)政府及相关园区管委会〕

    (五)融合共生,塑造多元联动新品牌

    18.打响城市文旅品牌。推进“海丝古港 微笑宁波”“顺着运河来看海、伴着书香游宁波”品牌升级。实施宁波微度假“十千万”计划,打造“大运河+海丝文化”“144小时看宁波”、会奖商务旅游等一批特色主题旅游产品。深化区域合作,加大宁波都市圈文旅推广,加快甬舟、杭绍甬、长三角一体化建设,巩固开拓重点旅游市场。〔责任部门:市文广旅游局〕

    19.扩大文旅节事影响。推进亚洲海洋旅游发展大会成果转化,拉高抬升宁波旅游节、中国象山开渔节、中国徐霞客开游节、雪窦山弥勒文化节等重要节庆的放大效应。深挖历史文化、民俗风情等文化资源,开发“阳明心学之旅”“王安石经游之路”等文旅产品,举办王安石文化节等系列文化活动。借力互联网营销手段,创造地域特色鲜明、富有创意的主题事件或城市IP。〔责任部门:市文广旅游局;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相关区(县、市)政府及园区管委会〕

    20.加强国际文旅交流。构建立体化大外宣格局,用好索非亚中国文化中心、市级外宣平台和Insight Ningbo海外社交媒体矩阵,提升国际传播能级和影响力。挖掘“奥运冠军之城”的精神内涵,推动打造赛事之城、会展之城,用好亚运会、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宁波国际声乐比赛、海丝之路文化和旅游博览会等平台,培育一批国际人文交流基地,提升宁波城市形象。常态化开展宁波海外传播官、“聚焦宁波”等交流活动,不断扩大国际朋友圈。〔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配合部门:市文广旅游局、市外办〕

    (六)融合共治,建设市场环境新生态

    21.壮大文旅市场主体。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龙头企业、骨干企业、新锐企业梯队培育计划,引导有条件的文旅企业实现跨界合作,支持本市文化企业跨界发展旅游业务,支持本市优质成长型旅游企业做大做强。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鼓励专业团队深入参与乡村旅游运营,提升乡村运营团队建设;探索创新公共文化设施运营模式,培育基层文化空间运营团队。〔责任部门:市文广旅游局;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22.提高文旅企业质量。完善文化和旅游标准化体系、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推进文旅产品提档升级。打造一批未来饭店、主题酒店、品质饭店和等级民宿;推动旅行社加快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快培育一批千万级景区,推动景区度假区、乡村旅游“串珠成链”。推进“阳光娱乐”和“绿色上网”行动,开展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演艺经纪机构等级评定;鼓励上网服务、文化娱乐行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引导游戏游艺设备益智化、健身化、技能化发展。〔责任部门:市文广旅游局;配合部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23.提升市场治理能力。探索建立文旅市场监管的宁波模式,构建信用监管、智慧监管和综合监管为特点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深入推进新业态“1+N综合监管”联合整治和文旅市场新业态的调查研究,创新治理模式。继续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改革。创新完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旅游新业态项目安全监管机制。完善文化和旅游统计核算和监测分析,定期发布文化和旅游产业统计监测数据及分析报告,探索建立文化和旅游产业统计新模式、新机制。〔责任部门:市文广旅游局;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宁波海事局〕

    三、保障措施

    24.加强组织领导。宁波市文旅深度融合工程工作专班定期研究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文旅重大项目建设等工作。各区(县、市)要建立健全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党政统筹工作体系,完善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责任部门:市文旅深度融合工程工作专班;配合部门:区(县、市)政府及相关园区管委会〕

    25.加强政策引导。制订出台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和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重点对文旅产业提质增效、促进共同富裕、公共服务优化、深度融合发展、重大产业项目招引、目的地营销体系建设、文化产业发展等方面给予补助和奖励。完善对文化和旅游产品的离境退税措施,探索购买现场即买即退等便利化退税服务。〔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游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宁波市税务局〕

    26.加强用地保障。落实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探索文旅项目用地支持政策。将重大文化和旅游项目优先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鼓励城市转型退出的工业用地根据相关规划用于发展文化和旅游产业,落实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支持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申请使用各地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预留的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部门:市文广旅游局〕

    27.加强金融创新。深化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建设。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文旅行业小微主体的信贷支持,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小微文旅企业的融资增信力度。强化文旅行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文旅融合项目建设和运作。发挥宁波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优势,鼓励保险资金参与文旅投资,推动保险创新助力文旅产业发展,强化“文创+保险”“旅游+保险”“文保+保险”等服务。〔责任部门:市文广旅游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宁波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

    28.加强人才支撑。实施文化和旅游人才培育项目,探索建设文化旅游人才培养基地。建立文旅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和杰出文旅产业人才库,重点培养引进文艺、创意、旅游等专业人才。创新人才引用机制,吸引国内外各类优秀文旅专业人才通过项目合作、兼职、顾问指导等方式来甬创新创业。〔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配合部门:市人力社保局、市文广旅游局〕

    29.加强督导推进。将文旅融合发展情况纳入政府政务督查体系,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实施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赛马机制,定期集中晾晒各地各相关单位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及时推广典型经验。〔责任部门:市文旅深度融合工程工作专班、市督考办;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区(县、市)政府及相关园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