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光荣使命。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精神富有和物质富裕双向发力,高水平建设幸福文旅、美丽文旅、品牌文旅,全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文旅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 当前位置:
  • 政策速递
  • 宁波文化广电旅游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行动方案(2022-2025年)
  • 阅读:
  • 时间:2023-06-06 16:16
  • 来源:政策法规处来源: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作者:
  • 甬文广旅〔2022〕68号

    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和《宁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行动计划(2021-2025年)》,加快形成宁波文化广电旅游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标志性成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广电旅游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宁波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建设新时代文化高地和现代化滨海旅游名城为引领,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以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和收入差距为主攻方向,紧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和相对薄弱地区、困难群体等重点,突出“物质富裕、精神富有”双向发力,率先探索形成文旅高质量发展的城市样板和促进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为宁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打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立足党政所需、人民所盼、文旅所能、未来所向,推进文化铸魂、发挥文化赋能作用,推进旅游为民、发挥旅游带动作用,到2025年,打响“文旅共富甬上行”品牌,高水平建设幸福文旅、美丽文旅、品牌文旅,文化事业更加繁荣,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整体实力显著提升,人民群众的文旅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显著提升,文旅共富主要指标位居同类城市前列,形成一批“先富引领、共富示范”的阶段性标志性成果,为共同富裕社会体系下的文旅高质量发展提供市域范例。

    二、打造三大标志性成果

    (一)创新“文旅共富·甬上行动”实践,率先打造幸福文旅。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推进全域文化繁荣全民精神富有,创新文旅共富“宁波实践”,打造“一人一艺”“天一约书”“书香工厂”“非遗乡传”“艺术振兴乡村”等特色品牌,更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全面建成“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城乡、区域和不同人群之间的文旅服务差距进一步缩小,人人共建共享文旅发展成果,建设供需平衡、服务精准、城乡一体、人民满意的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先行市。

    (二)绘制“文旅共富·甬上行走”画卷,率先打造美丽文旅。发挥宁波“枕山滨海、拥江揽湖”的地理优势,坚持“山海统筹、城乡兼顾、重点引领、区域协调”的理念,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全民物质富裕,高起点规划建设大运河(宁波)国家文化公园、百里三江文化长廊、翠屏山文旅融合区、北纬30°最美海岸带等港城文化新地标,建设天一阁博物院南馆、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河海博物馆等标志性工程,推出“乡游宁波”共富路、“一眼千年”游遍宁波等文旅共富精品线,全面展现宁波文旅美丽图景,构建文旅发展新格局,争创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打造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重点旅游城市。

    (三)推进“文旅共富·甬上先行”示范,率先打造品牌文旅。坚持对标一流,扛起使命担当,聚焦缩小城乡差距、缩小地区差距和“扩中”“提低”等重点,全面深化文旅数字化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打响“文旅共富甬上行”品牌,培育“文明探源·读懂宁波”“文明旅游·宁波示范”等特色项目,做靓“中国大运河出海口”和“海上丝绸之路始发港”等文旅金名片,提升“海丝古港·微笑宁波”新形象,形成一批具有宁波辨识度、全国影响力的文旅共富成果,成为国家首批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

    三、实施六大专项行动

    (一)文旅服务提质促共富行动。实施新时代文化地标建设工程,建设天一阁博物院南馆、非物质文化遗产馆、音乐厅、河海博物馆等重大文化设施,打造融互联网服务、数字阅读、艺术展览、文化沙龙等内容于一体的公共文化新空间,“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覆盖率和市、县、乡三级文化设施覆盖达标率达到100%。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创新实施“天然舞台”“天一约书”“文化下乡”“广电低保”等文化惠民工程,推广“一人一艺”全民艺术普及宁波模式,广泛开展全民信用阅读、广场舞展演、歌咏比赛等群众性文化活动,支持打造“一县一品”“一镇一品”“一村一品”等特色文化活动,让人民群众成为精神共富的参与者、展示者和分享者。增强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外来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文化供给的精准性,培育“天一助读”特殊人群、高雅音乐“甬”共享、多跨场景应急广播信息服务等特色品牌,努力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特色化服务。实施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改善一批游客服务中心、通景道路、旅游码头、旅游停车场(含公共充电桩)、旅游厕所等公共服务设施,打造1000个“微改造”示范点,推动社保卡一卡通在长三角地区文旅场景应用。实施景区、度假区“洁化、绿化、美化、亮化”工程,优化四明山区域、象山半岛区域和海上旅游交通布局,实现全市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二级公路全覆盖,完善市县乡三级旅游集散体系,优化旅游交通导示系统,畅通游客交通出行。(责任处室:艺术和公共服务处、文物与博物馆处、资源开发处、广播电视处)

    (二)文脉传承创新促共富行动。发挥文化的力量,弘扬自信自强、创新务实、公平绩效、富而思进、和美与共等共同富裕核心精神,促进全社会形成奋发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加强共同富裕主题作品创作生产,紧扣重大时间节点,推出一批讴歌时代成就、凸显宁波特色、彰显宁波精神的文艺精品力作,创作一批有力量、有筋骨、有温度的群众文艺精品,生产一批传承宁波文化基因、具有宁波风格、宁波气派的广播影视精品,提升人民群众对优秀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深入挖掘海丝文化、阳明文化、商帮文化、藏书文化等丰富内涵,实施宁波文化标识建设工程,建立宁波文化标识基因库,探索绘制文化标识基因图谱,形成10张具有宁波辨识度的文旅“金名片”。实施“红色四明”守护计划,开展革命文物专题保护,大力发展红色旅游,规划建设市级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10个、省级以上红色旅游教育基地5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2个,推出15条浙东红色旅游精品线路。提升国有博物馆建设水平,打造百姓博物馆,加强乡村博物馆建设。实施井头山遗址二期发掘,创建河姆渡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争创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东海基地,打造“文明探源·读懂宁波”品牌。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开展非遗分类保护和整体性保护,实施“非遗乡传”计划,开设“非遗直播汇”,提升“阿拉非遗汇”“温故”等非遗品牌,建设市级以上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省级非遗体验基地、省级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各10个。(责任处室:艺术和公共服务处、文物与博物馆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资源开发处、广播电视处)

    (三)文旅产业升级促共富行动。实施文旅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加快培育一批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规模型出入境旅行社、品牌化精品酒店、多功能综合景区、国际化文化旅游集团,扶持推动一批中小微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实施文化和旅游消费升级计划,以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为抓手,举办文旅消费季,开发“甬惠享”“文旅晓灵通”“周末去哪里”等多跨应用场景,培育文旅消费街区和文旅消费新业态,提升海丝之路文旅博览会、中国开渔节、中国徐霞客开游节等重大节庆活动能级。实施文化与金融合作计划,深入推进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创建,构建文化金融生态供应链,推动解决文化企业融资难题,打造文化与金融合作宁波样本。实施文旅重大项目建设计划,以深化港产城文高水平融合为主题,聚力打造翠屏山文旅融合示范区、北纬30°最美海岸带两大千亿级重点区域和大运河(宁波)国家文化公园、三江文化长廊、东钱湖宋韵文化圈、四明山诗路精品线、象山港滨海度假集群五大百亿级重大项目,着力扩大有效投资,丰富优质产品供给,谋划建设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力争“十四五”期间累计完成投资超2000亿元。实施海外文化市场拓展计划,举办亚洲海洋旅游发展大会,加强索非亚中国文化中心建设,培育国家级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10个,推进浙江自贸区宁波片区文旅改革创新,争创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责任处室:资源开发处、产业发展处、市场管理处、宣传推广处、对外合作交流处)

    (四)旅游增收促共富行动。创新推出“乡游宁波”共富路,打造一批乡村旅游促进共富示范区,培育一批乡村运营“领头雁”,建设一批乡村民宿“集聚地”和乡村度假“样板地”。实施千户农家旅游致富计划,支持有能力的农民利用自有资产发展民宿、休闲农业旅游等相关产业,争取使1000户农村家庭年旅游经营收入超20万元。加快多层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培育,推进奉化、象山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深化景区城景区镇景区村建设,加快建设一批具有宁波特色的产业融合基地和休闲旅游基地,举办乡村旅游季、乡村民宿伴手礼大赛等活动,促进乡村振兴、农民致富。推进“诗画浙江·百县千碗·甬菜百碗”工程,培育一批优质的美食(示范)店、体验店、旗舰店、美食街区、美食小镇等市场主体,培养一批名师、大厨、美食讲解员等专业人员,推出一批美食文化节庆活动和文旅线路,打响宁波美食IP品牌。深化“文化+”“旅游+”行动,实施特色精品线路培育计划,大力培育工业旅游、研学旅游、生态旅游、海岛旅游、康体养生、非遗文创、影视演艺等新业态,加快开发书香之旅、影视之旅、音乐之旅、创意之旅等新线路。加强“海丝古港·微笑宁波”品牌内涵挖掘,打响“顺着运河来看海、闻着书香游宁波”城市旅游品牌。(责任处室:资源开发处、宣传推广处)

    (五)文旅帮扶促共富行动。推进南翼地区崛起,支持宁海深化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省文旅产业融合试验区建设,加快发展森林温泉、乡村旅游、户外运动等休闲旅游产业,到2025年旅游总收入达到310亿元;支持象山加快打造北纬30度最美海岸带,建设国家级海洋渔文化(象山)生态保护区、省文旅产业融合试验区,推进游艇邮轮、海上运动、休闲渔业、主题度假岛等海洋旅游产品开发,到2025年,旅游总收入达到410亿元。推进四明山区域振兴,打响“多彩四明”区域旅游品牌,大力推进“四明十景”等重点旅游产品建设,开发红色旅游、研学旅行、山地运动、乡村体验、休闲养生等精品旅游线路,丰富旅游供给,完善旅游配套服务,增强旅游发展内生动力。到2025年,区域旅游总收入达到150亿元,成为长三角地区知名旅游目的地。推进对口地区帮扶,深化对贵州、四川等西部协作和对丽水、衢州等山海协作,在文化建设、遗产保护、旅游开发、艺术创作、互送客源、人文交流、人员培训、人才共享等方面探索差异化、市场化、可持续旅游帮扶,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协作体系。(责任处室:资源开发处、宣传推广处、办公室)

    (六)数智文旅促共富行动。推进数字文旅建设,按照数字化改革“1612”体系要求,对文化和旅游的产业发展、政务服务、市场治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构建宁波文旅数据仓和宁波市文旅数字大脑,推动省试点“文旅数据仓”“数字孪生”“文物安全”以及区县揭榜挂帅项目落地实施,创新“文旅晓灵通”“艺陪通”等多跨应用场景。推进法治文旅建设,制订修订《宁波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宁波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宁波市旅游景区条例》《宁波市大运河世界遗产保护办法》等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深化文旅领域“一件事”集成改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优化文旅营商环境,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和文旅企业获得感、幸福感。深化文化市场“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推进文化市场执法规范化,建设宁波市网络文化联合监管中心,加强网吧智管一件事、KTV智管一件事、“E网清”、互联网内容智管等数字执法,维护文旅市场繁荣稳定,打造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宁波样本。推进平安文旅建设,开展全市文物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三年攻坚行动,切实加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完善旅游新业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推行文物“三色图”“智慧广电+未来社区”、文旅信用体系、景区疏导调度等场景应用,保障文旅领域安全。(责任处室:局数字化改革专班、机关各处室、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党的领导贯穿文化广电旅游促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的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建立上下联动、高效协同、一抓到底的推进体系。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成立局推进共同富裕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执行副组长,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区(县、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和局属各单位要加强对共同富裕工作的领导,确保有人抓、抓出实效。

    (二)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争先创优机制,深化事业单位和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积极争取承担全国性全省性的改革试点、探索示范任务,努力在文旅融合体制机制、文旅价值拓展实现机制等方面先行先试,率先形成创新性、突破性制度成果。建立健全清单化推进机制,迭代实施标志性成果清单、重点工作清单、重大改革清单,明确责任处室、实施闭环管理。建立健全评价指标体系和检查考核机制,把共同富裕重点项目实施情况纳入对局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纳入局重点工作督查内容,定期通报任务落实进度和成效,完善问题反馈整改机制。建立最佳实践总结推广机制,总结文化广电旅游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做好复制推广。

    (三)汇聚建设合力。坚持群众主体,旗帜鲜明地鼓励勤劳致富、率先致富,旗帜鲜明地鼓励先富带后富、先富帮后富,激发实现共同富裕的内生动力。建立宁波文旅智库,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学者、各类社会组织、群团组织以及志愿者的作用,深入开展“为人民办实事,为企业解难题,为基层减负担”活动,汇聚起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的强大合力。

    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