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召开2023年全市文广旅游(文物)局长会议。
2.进一步完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长效工作机制。
3.完成2022年度区(县、市)文化和旅游业发展目标管理考评和文旅“特色工作”考评工作。
4.启动文旅“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前期筹备工作。
5.组织召开2023年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问题整改专项行动部署会议。
6.研究拟定文旅融合政策。
7.统筹做好2023年第二批转移支付下达工作。
8.组织举办宁波数字文旅消费系列活动。
9.做好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创建验收准备工作。
10.举办2023年宁波乡村旅游季活动暨奉化水蜜桃文化节启动仪式。
11.组织开展非遗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验收。
12.推进文物平安新基建工程。
13.开展 2019-2021年度博物馆运行评估工作。
14.策划制定2023赴上海开展文旅宣传推广方案,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15.做好2023年全国两会重要保障期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网络安全和设施保护工作。
16.实施全省娱乐场所、网吧设立许可“一件事”系统集成试点上线运行。
17.推进安全生产和平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