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旅游景区建设与管理,提升旅游景区品质和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宁波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计划》(甬人大常〔2022〕64号),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拟组织开展《宁波市旅游景区条例(修订)》立法调研,现将采购项目需求情况予以公示。
一、工作任务
按照宁波市人大地方性法规立法调研工作要求,围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的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合理性、特色性五个方面进行深入系统的实证调研与理论分析,特别是对立法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措施、主要制度设计构想等进行深入调研,并在此基础上,撰写完成《条例(修订)》立法调研报告、《条例(修订)》立法草案建议稿及相关立法研究材料报市人大。通过项目实施,梳理我市旅游景区建设与管理面临的问题,提出旅游景区建设与管理规范,提升旅游景区品质和服务质量,高质量完成立法调研报告,力争进入2024年人大立法审议项目。
二、资金预算
经测算,此次采购资金预算共15万元。
三、竞标单位要求
熟悉了解宁波旅游景区发展情况,有组织开展相关调研、报告起草等工作经验和技术及力量水平,能够有效组织人员开展立法调研。参加竞标的单位需在3月7日前提供方案、一次性报价、公司资质、开展相关工作的经验介绍等竞价资料,我局将组织评议小组进行评议,最终确定合作单位。
联系人:纪庆磊
电 话:0574-8918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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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