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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波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2023年单位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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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02-28 16:57
  • 来源:宁波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来源: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文化旅游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2.负责市本级及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的文化、文物、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并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3.负责组织查处辖区内跨区域和具有全市影响的复杂案件,监督指导辖区内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4.受理文化市场领域违法经营活动的举报和投诉。

    5.研究制定全市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执法、集中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6.组织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有关工作。

    7.承担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政执法职责。

    8.承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包括办公室、法制监督处、执法一处、执法二处、执法三处、执法四处六个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1725.4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收入预算1725.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25.42万元,占100.00%。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支出预算1725.42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1326.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85.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47.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66.93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369.6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69.30万元,项目支出86.50万元。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725.4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25.42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1326.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85.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47.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66.93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25.4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1590.62万元增加134.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1326.09万元,占76.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85.26万元,占10.73%;卫生健康支出(类)47.14万元,占2.73%;住房保障支出(类)166.93万元,占9.6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1239.5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43.61万元,增长13.10%,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编制科目变更及人员变动。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86.5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6.03万元,增长7.49%,主要原因是:项目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1.7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43万元,增长2.0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09.0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4.5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5.9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35万元,增长6.99%,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变动,缴费基数调整。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1.1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99万元,增长36.46%,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变动,缴费基数调整。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65.8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16万元,下降1.29%,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变动,缴费基数调整。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1.1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03万元,增长2.73%,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变动。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38.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69.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6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26.0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4.3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单位2023年因公出国(境)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6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文化执法业务交流等公务接待支出。2023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9.9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要求进行压缩。

    (三)公务用车购置:本单位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15.40万元,主要用于3辆执法执勤用车和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日常检查、巡查所需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2023年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9.3万元,较2022年预算数减少0.81万元,下降0.3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4.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1.7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0辆。本单位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本单位没有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本单位2023年没有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本单位所有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拨款预算86.5万元,项目5个。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部门当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资金,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指反映文化和旅游执法检查等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 积金。

    15.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宁波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