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
2.赴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开展向上对接工作。
3.牵头推进“大文旅”产业政策整合提升。
4.下达2023年局“二下”预算。
5.分解落实2023年省、市民生实事工程任务。
6.完善全市文旅系统“扩投资、促消费、稳增长”工作方案。
7.启动研究5A级标准的特色旅游景区建设方案和评定标准。
8.完成2022年度区(县、市)文化和旅游业发展目标管理考评。
9.召开2022年度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述职评议会。
10.筹备全市文物工作会议和河姆渡文化发现50周年纪念活动。
11.召开全市乡村博物馆建设工作推进会。
12.开展2023“春满甬城·阿拉闹元宵”系列活动,组织《2023元宵音乐会》和“炫亮甬城”光影秀无人机集群表演。
13.举办局系统“奋斗有我、担当看我”8090干部风采展示。
14.组团参加第44届塞尔维亚国际旅游博览会,联合北京市文旅局共同举办2023“美丽中国 魅力京甬”文化旅游(保加利亚、希腊)推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