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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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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02-14 16:57
  • 来源:内部审计处来源: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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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本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名称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在法定权限内组织起草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博物和旅游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政策措施。

    2.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博物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博物和旅游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3.指导和推进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博物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博物和旅游行业数字化、标准化建设。

    4.参与和组织实施宣传文化系统人才工程,负责制定旅游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牵头推进旅游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市文化广电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5.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博物和旅游行政审批工作。指导、监督区县(市)文化广电旅游机构的行政审批工作。

    6.指导文化和旅游重大项目建设,指导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7.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推进全市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8.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和保护。指导和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各类文化和旅游资源及旅游新业态的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旅游景区和旅游度假区的开发利用、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9.制定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指导推动文化和旅游企业质量管理与品牌培育,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文化广电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10.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正确导向,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

    11.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指导市重点及基层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12.负责文物资源调查和文物资产管理。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推动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考古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文物保护利用和社会文物管理。负责世界文化遗产的推荐申报和管理工作,参与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推荐申报和保护管理工作。

    13.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和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监管、审查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监管全市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14.指导和管理全市文化、文物博物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指导、管理全市文化旅游国内外市场开发和旅游形象宣传推广,推动区域合作和旅游国际化。

    15.指导监督并组织实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协调全市性、跨区域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旅游、出版、版权、电影等重大案件的查处,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指导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博物和旅游行业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博物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及局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单位包括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及局属单位预算。具体单位包括局本级,局属宁波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宁波图书馆、宁波市文化馆、宁波市天一阁博物院、宁波博物院、宁波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宁波市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宁波交响乐团、宁波市甬剧研究传习中心、宁波市文化遗产管理研究院、宁波市文化旅游研究院等单位的预算。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64959.0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收入预算64959.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743.88万元,占91.98%;事业收入4252.00万元,占6.54%;其它收入690.00万元,占1.06%;上年结转收入273.19万元,占0.42%。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64959.07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58774.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746.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848.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2589.63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2245.6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444.89万元,项目支出40268.50万元。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60017.0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743.88万元、上年结转273.19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53832.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746.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848.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2589.63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017.0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52680.18万元增加7336.8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新增部分专项资金,上年部分项目需跨年度结算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53832.29万元,占89.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746.43万元,占4.57%;卫生健康支出(类)848.72万元,占1.41%;住房保障支出(类)2589.63万元,占4.3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4129.8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46.71万元,增长12.13%,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编制科目变更。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6397.8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489.84万元,下降28.01%,主要原因是:本年市图书馆按基建项目经费按进度需求安排比上年减少。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场所(项)326.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34.00万元,下降41.79%,主要原因是:本年部分项目尚未分配给市甬剧传习中心。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团体(项)9126.0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53.85万元,增长4.03%,主要原因是:本年交响乐团预算资金增加。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768.9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98.77万元,增长16.82%,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编制科目变更。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88.5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13.50万元,下降56.19%,主要原因是:上年年中追加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86.5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31.97万元,下降60.41%,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编制科目变更。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11531.0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035.03万元,增长53.83%,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新增部分专项资金,上年部分项目需跨年度结算支付。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5223.7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482.30万元,增长39.62%,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新增部分专项资金,上年部分项目需跨年度结算支付。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9934.7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351.00万元,增长31.00%,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新增部分专项资金,上年部分项目需跨年度结算支付。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2816.4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2816.4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新增部分专项资金,上年部分项目需跨年度结算支付。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监测监管(项)314.3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2.87万元,增长15.79%,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新增部分专项资金。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705.0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62.01万元,增长9.64%,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新增部分专项资金。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383.1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66.38万元,增长76.74%,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新增部分专项资金。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31.9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50万元,增长1.93%,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变动。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647.88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310.7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77.27万元,增长6.26%,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变动,缴费基数调整。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55.8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2.02万元,增长1.87%,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变动,缴费基数调整。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21.2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03万元,增长2.56%,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变动,缴费基数调整。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502.09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25.3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7.30万元,增长13.78%,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变动,缴费基数调整。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560.9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73.00万元,下降2.77%,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变动,缴费基数调整。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8.6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0.32万元,增长244.23%,主要原因是:本年交响乐团科目调整,增加此项预算安排。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152.5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707.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444.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355.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2.2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152.38万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152.38万元,学术交流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023年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7.0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外事接待、文化交流及各类演出、展览业务洽谈公务活动等公务接待支出。2023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9.9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要求进行压缩。

    (三)公务用车购置: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19.8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2023年比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19.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市天一阁博物院经批准计划购置公务用车一辆。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76.50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保有车辆和1辆派驻车辆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3年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宁波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等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58.98万元,较2022年预算数减少24.54万元,下降2.5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150.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42.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808.0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1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1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2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12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1辆。本部门没有2023年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本部门没有2023年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拨款预算42011.16万元,项目117个。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部门当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资金,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指反映图书馆的支出。

    9.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场所(项):指反映文化及其他部门主管的剧场(院)的支出。

    10.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团体(项):指反映文化及其他部门主管的剧院(团)等艺术表演团体的支出。

    11.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2.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指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13.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指反映文化和旅游执法检查等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14.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5.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指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16.文物(款)博物馆(项):指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17.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物方面的支出。

    18.广播电视(款)监测监管(项):指反映广播电视监测监管台站等为完成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监测监管等任务的支出。

    19.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广播电视方面的支出。

    20.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2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5.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6.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7.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8.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 积金。

    29.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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