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通知
  • 关于废止《关于印发〈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 出版局行政复议工作程序规定〉的通知》
  • 阅读:
  • 时间:2023-12-29 10:43
  • 来源:政策法规处来源: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甬文广旅〔2023〕124号

    各区(县、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广播电视台(中心),前湾新区教育文体局,高新区教育文体局,东钱湖经济旅游与湖区发展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决定废止《关于印发<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复议工作程序规定>的通知》(甬文广新〔2008〕77号),废止文件自2024年1月1日起不再执行。

     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