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通知
  • 关于征求废止《关于印发<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复议工作程序规定>的通知》意见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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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12-15 09:39
  • 来源:政策法规处来源: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根据《宁波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涉及行政复议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审查,《关于印发<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复议工作程序规定>的通知》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部分内容相冲突,已不适合继续执行,拟予以废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告时间自2023年12月15日起至2023年12月26日止。

    请社会公众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344865026@qq.com;

    2.通过信函方式发送至: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835号B座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贺建国;电话:0574--89181329)

    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