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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宁波市乡村旅游共同富裕示范区、示范村和星级运营团队评定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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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10-20 15:55
  • 来源:资源开发处来源: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根据《宁波市乡村旅游助力共同富裕行动计划 (2022-2025年)》(甬文广旅发〔2022〕83号)《宁波市乡村旅游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指南》(甬文广旅发〔2023〕106号)《宁波市乡村旅游共同富裕示范村认定条件》(甬文广旅发〔2023〕107号)以及《宁波市乡村旅游运营团队服务评价规范(试行)》(甬文广旅发〔2022〕71号),在区(县、市)文化广电旅游部门初审推荐基础上,我局组织专家组全面开展了台账审核、集中评审、现场验收和综合评估,经局长办公会议和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对2023年度宁波市乡村旅游共同富裕示范区、示范村和运营团队评定结果公示如下:

    一、拟认定的宁波市乡村旅游共同富裕示范区

    象山县茅洋乡

    奉化区大堰镇

    余姚市梁弄镇

    二、拟认定的宁波市乡村旅游共同富裕示范区创建单位

    奉化区西坞街道

    镇海区九龙湖镇

    宁海县强蛟镇

    三、拟认定的宁波市乡村旅游共同富裕示范村

    海曙区古林镇仲一村

    江北区洪塘街道安山村

    镇海区九龙湖镇九龙湖村

    北仑区梅山街道梅中村

    北仑区春晓街道三山村双狮社

    鄞州区东钱湖镇洋山村

    鄞州区横溪镇周夹村

    奉化区溪口镇栖霞坑村

    奉化区西坞街道金峨村

    余姚市大岚镇柿林村

    余姚市大隐镇芝林村

    慈溪市龙山镇方家河头村

    宁海县越溪乡南庄村

    宁海县深甽镇南溪村

    象山县茅洋乡花墙村

    象山县新桥镇上盘村

    拟认定的宁波市乡村旅游运营团队和星级

    宁海县哩呀罗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三星级

    奉化区米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三星级

    象山县牧渔笙歌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三星级

    公示时间:10月20日起至10月25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资源开发处书面反映。

    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联系电话:89186989(传真)

    电子邮箱:708958269@qq.com

    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