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宁波市演艺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7日,是拥有文艺创作、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演出场所经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艺术培训、艺术考级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等经营的文化改制企业。
集团的主要职能是:
1.开展舞台艺术创作和演出。
2.承担全市重要主题晚会。
3.承担全市重要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4.参与全市公共文化服务,扩大舞台艺术公众参与度,提升社会艺术素养。
5.发展演艺产业。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演艺集团有限公司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力资源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创作企划中心、产业中心、内审室。下设宁波市小百花越剧团有限公司、宁波市甬剧团有限公司、宁波市歌舞剧院有限公司、宁波市话剧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天然舞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市天然舞台舞美设计制作有限公司等6家全资一级子公司和宁波演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市宁歌艺术培训学校2家二级子公司。
二、2022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2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4990.65万元,支出总计4990.65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各增加1788.54万元,增长55.86%。主要原因是:新增一般人员经费1623.73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990.65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990.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990.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990.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9.85万元,占39.27%;项目支出3030.80万元,占60.7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990.65万元,支出总计4990.65万元,与2021年相比,各增加1788.54万元,增长55.86%。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经费1623.7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43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92%,主要原因是新增了群众文化繁荣工程和文化产业发展重大宣传活动收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90.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88.54万元,增长55.86%。主要原因是: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3.73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90.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00万元,占1.20%;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781.58万元,占95.8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9.07万元,占2.9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305.40万元,支出决算为499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92%,主要原因是新增了群众文化繁荣工程和文化产业发展重大宣传活动支出。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了第五批宣传思想补助经费。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团体(项)。年初预算为3915.78万元,支出决算为3915.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与预算数持平。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了2022年第四批宣传思想文化专项补助。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229万元,支出决算为1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减少了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与旅游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4万元,支出决算为12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7.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了群众文化繁荣工程补助资金。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文化产业发展重大宣传活动补助增加。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补助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37.22万元,支出决算为137.22万元,决算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849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死亡人员抚恤金及丧葬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59.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59.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10.78万元、抚恤金11.8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7.22万元。
公用经费0.0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2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支安排。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2021年度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宁波市演艺集团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详见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部门决算公开。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