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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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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2-09-22 11:13
  • 来源:省文化和旅游厅来源: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浙文旅人〔2022〕15号

     

    各市、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有关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浙江省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7月28日


    浙江省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艺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促进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68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8〕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艺术专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评价条件。

    第二条  本评价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艺术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含新文艺组织从业人员、新文艺群体和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专职从业人员)。

    第三条  根据艺术专业工作的不同类别,分为十五种专业,名称为:演员、演奏员、编剧、导演(编导)、指挥、作曲、作词、摄影(摄像)、舞台美术设计、艺术创意设计、动漫游戏设计、演出监督、舞台技术、录音、剪辑。各专业职称统一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依次对应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

    第四条  按照本评价条件评审通过并获得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表明其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是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五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深入群众、深入生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发展。

    第六条  申报艺术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或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或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5年。

    第七条  申报艺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硕士学位,取得四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聘任(自由职业者为实际从事专业工作年限,下同)满2年;或取得四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聘任满4年,其中,杂技、舞蹈、戏曲武功等舞台生命力较短的演员,可降低1年聘任年限要求。

    第八条  申报艺术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三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聘任满2年;或取得三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聘任满5年,其中,杂技、舞蹈、戏曲武功等舞台生命力较短的演员,可降低1年聘任年限要求。

    取得以下标志性业绩2项以上或第一项标志性业绩2次以上的,可直接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个人或作品获得全省性以上文艺奖项最高奖。作品获奖限主创人员(不超过3人)和主要演员(不超过2人)。

    2.国家艺术基金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资助人员,或独立完成国家艺术基金舞台艺术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1个或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3个。资助项目限主创中的编剧、导演(编导)、指挥、作曲、舞台美术设计。

    3.获得市厅级以上重要人才项目(称号)。

    4.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本专业或与本专业直接相关重大课题研究,或获得2项本专业国家专利,或作为主笔公开出版专著1部,或在艺术类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

    第九条  申报艺术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具有大学本科(演员专业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聘任满5年。其中,杂技、舞蹈、戏曲武功等舞台生命力较短的演员,可降低1年聘任年限要求。

    取得以下标志性业绩2项以上或第一项标志性业绩2次以上的,可直接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个人或作品获得中宣部确认保留的全国性文艺奖项,或有重要影响的国际性艺术赛事最高奖。作品获奖限主创人员(不超过3人)和主要演员(不超过2人)。

    2.独立完成国家艺术基金舞台艺术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3个。资助项目限主创中的编剧、导演(编导)、指挥、作曲、舞台美术设计。

    3.获得省部级以上重要人才项目(称号)。

    4.主持完成国家级本专业或与本专业直接相关重大课题研究,或获得4项本专业国家专利,或作为主笔公开出版专著2部,或在艺术类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

    第十条  担任其他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因工作岗位变动,现实际从事艺术系列工作满1年的,且符合相关条件的,须转评与原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级相对应的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转评后聘任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满1年,且达到相应任职年限要求的,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转评前后任职年限可累计相加。

    第十一条  申报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继续教育要求。申报人员须按照《浙江省文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要求,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学时。

    (二)评聘结合要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当符合国家、省评聘有关规定。

    (三)年度考核等次要求。除自由职业者外,近5年的年度考核须均为合格以上;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还须至少有1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

    (四)考评结合要求。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非艺术系列正高转评的,须通过浙江省艺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理论知识考试。

    第十二条  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学历或学位取得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学历或学位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须满1年),经考核合格,可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十三条  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出站人员,在站期间圆满完成研究课题,取得科研成果者,经考核合格,且单位有岗可聘,可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十四条  申报者(直接申报除外)达到申报条件的,还须达到相应的理论素养、能力业绩等评审条件。

    第十五条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理论素养

    1.基本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及相关专业基本知识。

    2.掌握艺术表演、艺术创作、艺术管理、艺术技术保障的基本规律和专业要求。

    (二)能力业绩

    1.四级演员

    (1)基本掌握专业的表演方法,有一定的表演能力。

    (2)能较好地完成演出任务,有一定的舞台、影视或广播艺术专业实践经验,有2部参演的作品。

    2.四级演奏员

    (1)基本掌握专业的演奏方法,有一定的演奏能力,能胜任演出中的合奏、伴奏。

    (2)能较好地完成演奏任务,有一定演出实践经验,有2部参演的作品。

    3.四级编剧

    (1)基本掌握专业的创作技巧,能参与完成一般剧目的编剧工作。

    (2)有2部参与完成的作品,并具有一定的艺术水平。

    4.四级导演(编导)

    (1)基本掌握专业的创作技巧,能参与完成一般剧目的导演和排演工作。

    (2)有2部参与执导的作品,并具有一定的艺术水平。

    5.四级指挥

    (1)基本掌握专业的指挥技巧,能完成一般性演出任务的指挥工作。

    (2)担任过2部作品的指挥。

    6.四级作曲

    (1)基本掌握专业的创作技巧,能承担一般音乐创作工作。

    (2)有2部(首)独立完成的作品,并具有一定的艺术水平。

    7.四级作词

    (1)基本掌握专业的创作技巧,能承担一般音乐创作工作。

    (2)有2部(首)独立完成的作品,并具有一定的艺术水平。

    8.四级摄影(摄像)师

    (1)基本掌握摄影(摄像)创作技巧,有一定的摄影(摄像)创作水平。

    (2)有2部(件)独立完成的摄影作品或参与完成的摄像作品,并具有一定的艺术水平。

    9.四级舞美设计师

    (1)基本掌握专业的舞台美术设计技巧,能完成一般剧目的舞台美术设计工作。

    (2)有2部参与设计的作品,并具有一定的艺术水平。

    10.四级艺术创意设计师

    (1)基本掌握专业的艺术创意设计技巧,有一定的创作能力。

    (2)有2场(部、件)参与完成的创意设计作品,并具有一定的艺术水平。

    11.四级动漫游戏设计师

    (1)基本掌握专业的动漫游戏创作技巧,有参与完成一般动漫游戏作品的能力。

    (2)有2部(件)独立完成的单幅漫画或1部参与完成的漫画集、动画片或游戏,并具有一定的艺术水平。

    12.四级演出监督

    (1)基本掌握专业的演出组织管理能力,有一定的演出统筹、经济核算和协调监督能力。

    (2)有2部参与完成的艺术表演团体演出作品,演出场次20场,并具有一定的艺术水平。

    13.四级舞台技术

    (1)基本掌握智能化舞台控制系统的操作,有一定的制作操作能力和舞台实践经验。

    (2)有2部参与完成的作品,并具有一定的艺术水平。

    14.四级录音师

    (1)基本掌握专业的录音技术,有一定的录音创作能力。

    (2)有2部参与完成的作品,并具有一定的艺术水平。

    15.四级剪辑师

    (1)基本掌握专业的剪辑技术,有一定的剪辑创作能力。

    (2)有2部参与完成的作品,并具有一定的艺术水平。

    第十六条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理论素养

    1.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及相关专业基本知识。

    2.熟悉艺术表演、艺术创作、艺术管理、艺术技术保障的基本规律和专业要求。

    3.有一定的艺术研究能力,除演员外的其他专业有1篇艺术实践文章在一般期刊发表。

    (二)能力业绩

    1.三级演员

    (1)有较熟练的表演技艺和较丰富的舞台、影视或广播艺术专业表演经验。在1部中型以上或3部小型以上作品中担任重要角色,或5部作品中担任次要角色。

    (2)作品有1部参加全市性以上大型艺术活动、获全市性以上奖项、在市级以上广播电视台播出或公映,并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平。

    2.三级演奏员

    (1)有较好的音乐素养,具备合奏、领奏、主奏的能力,演出过小型独奏曲目。在1部中型以上或3部小型以上作品中领奏,或在5部作品中伴奏。

    (2)作品有1部参加全市性以上大型艺术活动、获全市性以上奖项或在市级以上广播电视台播出,并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平。

    3.三级编剧

    (1)有较熟练的创作技巧,有一定的创作经验和相应的创作能力。独立完成1部中型以上或2部小型以上作品。

    (2)作品有1部参加全市性以上大型艺术活动、获全市性以上奖项、在市级以上广播电视台播出或公映,并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平。

    4.三级导演(编导)

    (1)有较熟练的导演技能,能独立完成导演的各项职责,有一定的导演经验和相应的创作能力。独立完成1部中型以上或3部小型以上作品。

    (2)作品有1部参加全市性以上大型艺术活动、获全市性以上奖项、在市级以上广播电视台播出或公映,并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平。

    5.三级指挥

    (1)有较熟练的指挥技能,胜任中型以上乐队的指挥工作。独立完成1部中型以上或3部小型以上作品。

    (2)作品有1部参加全市性以上大型艺术活动、获全市性以上奖项或在市级以上广播电视台播出,并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平。

    6.三级作曲

    (1)有较熟练的创作技巧,有一定的创作经验和独立创作的能力。独立完成1部中型以上或3部小型以上作品。

    (2)作品有1部参加全市性以上大型艺术活动、获全市性以上奖项或在市级以上广播电视台播出,并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平。

    7.三级作词

    (1)有较熟练的创作技巧,有一定的创作经验和独立创作的能力。独立完成1部中型以上或3部小型以上作品。

    (2)作品有1部参加全市性以上大型艺术活动、获全市性以上奖项或在市级以上广播电视台播出,并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平。

    8.三级摄影(摄像)师

    (1)有较熟练的摄影(摄像)技能,能较好独立完成摄影(摄像)任务,有一定的摄影(摄像)经验和相应的创作能力。独立完成10件摄影作品,或1部中型以上或3部小型以上摄像作品。

    (2)作品有1部(件)参加全市性以上专业摄影(摄像)作品展览等大型活动、获全市性以上奖项、在市级以上电视台播出或公映,并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平。

    9.三级舞美设计师

    (1)有较熟练的舞美设计能力,有一定的舞美设计经验,有指导、协调舞台技术各部门人员开展工作的能力。独立完成1部中型以上或3部小型以上作品。

    (2)作品有1部参加全市性以上大型艺术活动、获全市性以上奖项或在市级以上电视台播出,并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平。

    10.三级艺术创意设计师

    (1)有较熟练的专业创作技巧,基本功扎实,能够圆满完成创意设计任务。独立完成10件作品,或1部(场)中型以上或3部(场)小型以上作品。

    (2)作品有1部(场、件)参加全市性以上大型艺术活动、获全市性以上奖项或在市级以上电视台播出,并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平。

    11.三级动漫游戏设计师

    (1)有较熟练的动漫游戏创作技巧,具备独立创作动漫游戏作品的能力。独立完成10件单幅漫画,或独立完成或主创1部漫画集、动画片或游戏。

    (2)作品有1部(件)参加全市性以上动漫游戏作品展览等大型活动、获全市性以上奖项、在市级以上电视台播出或公映,并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平。

    12.三级演出监督

    (1)有较熟练的演出统筹、经济核算和协调监督能力,能够独立从事各类演出活动的组织与协调工作。独立完成艺术表演团体演出中型以上作品5部或小型以上作品10部,演出场次50场。

    (2)作品有1部参加全市性以上大型艺术活动、获全市性以上奖项或在市级以上电视台播出,并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平。

    13.三级舞台技术

    (1)有较熟练的智能化舞台控制系统操作和舞台制作技巧,能在不同的舞台条件下完成演出任务,及时发现和解决演出过程中的技术问题。独立完成1部中型以上或3部小型以上作品。

    (2)作品有1部参加全市性以上大型艺术活动、获全市性以上奖项或在市级以上电视台播出,并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平。

    14.三级录音师

    (1)有较熟练的录音技能,能独立完成录音任务,有一定的录音经验和相应的创作能力。独立完成1部中型以上或3部小型以上作品。

    (2)作品有1部参加全市性以上大型艺术活动、获全市性以上奖项、在市级以上广播电视台播出或公映,并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平。

    15.三级剪辑师

    (1)有较熟练的剪辑技能,能独立完成剪辑任务,有一定的剪辑经验和相应的创作能力。独立完成1部中型以上或3部小型以上作品。

    (2)作品有1部参加全市性以上大型艺术活动、获全市性以上奖项、在市级以上广播电视台播出或公映,并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平。

    第十七条  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理论素养

    1.系统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及相关专业学科知识。

    2.系统掌握艺术表演、艺术创作、艺术管理、艺术技术保障的规律和专业要求。

    3.有指导下一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理论与实践积累,是省内本专业领域的业务骨干。

    4.有较强的艺术研究能力,能总结艺术成果和创作经验,演员专业有1篇艺术实践文章在公开期刊发表,其他专业有1篇艺术实践文章在艺术类公开期刊发表,或出版专著1部。

    (二)能力业绩

    1.二级演员

    (1)在表演艺术上有所建树,有熟练的表演技艺和丰富的舞台、影视或广播艺术专业表演经验,能形成个人表演风格。

    (2)能准确地领会作品思想内涵,圆满地完成担负的表演任务,能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辅导和艺术普及,得到专家和观众好评,在指导和培养演员方面有较大成绩,在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在2部大型或5部中型以上作品中担任重要角色。

    (3)作品有1部参加全国性、国际性大型艺术活动,或2部参加全省性以上大型艺术活动,或1部获全省性以上奖项或全市性一等奖。

    2.二级演奏员

    (1)有较高的音乐素养,有较强的合奏、领奏、主奏能力,能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辅导和艺术普及,是乐队中的骨干。

    (2)在演奏艺术上有所建树,能形成个人演奏风格,在2部大型或5部中型以上作品中担任独奏、领奏、重奏,或在市级以上剧院举办过独奏音乐会,在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

    (3)担任独奏、领奏、重奏的作品中,有1部参加全国性、国际性大型艺术活动,或2部参加全省性以上大型艺术活动,或1部获全省性以上奖项或全市性一等奖。

    3.二级编剧

    (1)有熟练的创作技巧和较丰富的创作经验,对艺术创作成果有较高水平的总结与论述。

    (2)作品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在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独立完成2部大型或4部中型以上作品。

    (3)作品有1部参加全国性、国际性大型艺术活动,或2部参加全省性以上大型艺术活动,或1部列入省级以上重点扶持剧目,或1部获全省性以上奖项或全市性一等奖。

    4.二级导演(编导)

    (1)有熟练的导演技能,有丰富的导演工作经验,能对作品做出独到分析和阐述,并呈现于艺术实践。

    (2)作品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具备培养和指导专业人才进行舞台表演的能力,在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独立完成2部大型或5部中型以上作品。

    (3)作品有1部参加全国性、国际性大型艺术活动,或2部参加全省性以上大型艺术活动,或1部列入省级以上重点扶持剧目,或1部获全省性以上奖项或全市性一等奖。

    5.二级指挥

    (1)能精准体现作品的艺术精髓和风格,有较高的乐队掌控能力和艺术表现力。

    (2)在指挥艺术上有所建树,能胜任不同风格作品的指挥工作,作品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有较强的训练乐队的能力,在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独立完成2部大型或5部中型以上作品。

    (3)作品有1部参加全国性、国际性大型艺术活动,或2部参加全省性以上大型艺术活动,或1部列入省级以上重点扶持剧目,或1部获全省性以上奖项或全市性一等奖。

    6.二级作曲

    (1)有熟练的创作技巧和丰富的创作经验,作品具有较强的创作风格和艺术特色。

    (2)在艺术创作上有所建树,作品能正确反映生活,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在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独立完成2部大型或5部中型以上作品。

    (3)作品有1部参加全国性、国际性大型艺术活动,或2部参加全省性以上大型艺术活动,或1部列入省级以上重点扶持剧目,或1部获全省性以上奖项或全市性一等奖。

    7.二级作词

    (1)有熟练的创作技巧和丰富的创作经验,作品具有较强的创作风格和艺术特色。

    (2)在艺术创作上有所建树,作品能正确反映生活,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在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独立完成2部大型或5部中型以上作品。

    (3)作品有1部参加全国性、国际性大型艺术活动,或2部参加全省性以上大型艺术活动,或1部列入省级以上重点扶持剧目,或1部获全省性以上奖项或全市性一等奖。

    8.二级摄影(摄像)师

    (1)有熟练的摄影(摄像)技能,具备较强的画面美学意识和视觉表现能力,有丰富的摄影(摄像)工作经验。

    (2)对摄影(摄像)专业有较深的研究,能形成个人的摄影(摄像)创作风格,作品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公开出版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个人摄影集,或在市级以上展览馆(美术馆)举办个人摄影作品展,或独立完成2部大型或5部中型以上摄像作品。

    (3)作品有1部(件)参加全国性、国际性专业摄影(摄像)作品展览等大型活动,或2部(件)参加全省性以上专业摄影(摄像)作品展览等大型活动,或1部(件)获全省性以上奖项或全市性一等奖。

    9.二级舞美设计师

    (1)系统掌握现代舞美设计制作工艺,能组织与指挥舞台设计团队开展全面工作,有较丰富的舞美设计经验和较高创作与审美水平。

    (2)在艺术创作上有所建树,能做到设计与作品思想内容和艺术风格高度统一,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独立完成2部大型或5部中型以上作品。

    (3)作品有1部参加全国性、国际性大型艺术活动,或2部参加全省性以上大型艺术活动,或1部列入省级以上重点扶持剧目,或1部获全省性以上奖项或全市性一等奖。

    10.二级艺术创意设计师

    (1)熟练地掌握艺术创意设计的专业创作技巧,有独特的设计创作风格,在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

    (2)在艺术创意设计上有所建树,作品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能较出色地完成文创产品、大中型展览展示或舞台艺术的创意设计任务,并取得良好效果和业绩。公开出版个人创意设计集,或在市级以上展览馆(美术馆)举办个人创意设计作品展,或独立完成2部(场)大型或5部(场)中型以上作品。

    (3)作品有1部(场、件)参加全国性、国际性大型艺术活动,或2场部(场、件)参加全省性以上大型艺术活动,或1部(场、件)获全省性以上奖项或全市性一等奖。

    11.二级动漫游戏设计师

    (1)有较高的创作水平和艺术表现力,具备领导团队创作能力,在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

    (2)工作业绩较为突出,作品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能较出色地完成大、中型动漫游戏作品的创作工作,并取得良好效果和业绩。公开出版个人漫画集,或在市级以上展览馆(美术馆)举办个人漫画作品展,或独立完成2部动画片或游戏。

    (3)作品有1部(件)参加全国性、国际性动漫游戏展览节会(电影电视节)等大型活动,或2部(件)参加全省性以上动漫游戏展览节会(电影电视节)等大型活动,或1部(件)获全省性以上奖项或全市性一等奖。

    12.二级演出监督

    (1)有较强的演出统筹、经济核算和协调监督能力,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系统掌握舞台剧(节)目创作、排练和演出规律,能及时发现并解决舞台剧(节)目创作、排练和演出过程中的关键问题。独立完成艺术表演团体演出大型作品2部或中型以上作品5部,演出场次50场。

    (3)作品有1部参加全国性、国际性大型艺术活动,或2部参加全省性以上大型艺术活动,或1部获全省性以上奖项或全市性一等奖。

    13.二级舞台技术

    (1)系统掌握智能化舞台控制系统和舞台技术工作规律,能运用现代科技提高舞台的设计制作水平,有较深的艺术造诣和舞台设计、制作及操作技巧。

    (2)工作业绩较为突出,能出色地配合演出完成舞台技术工作,能及时、准确地发现和解决演出过程中的关键问题。独立完成2部大型或5部中型以上作品。

    (3)作品有1部参加全国性、国际性大型艺术活动,或2部参加全省性以上大型艺术活动,或1部获全省性以上奖项或全市性一等奖。

    14.二级录音师

    (1)系统掌握录音生产工艺,有丰富的录音工作经验,能独立完成难度较大的录音任务,能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的实际问题。

    (2)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对录音作品和声音质量有较高的鉴赏能力和理论见解,在录音艺术处理上有一定的创新或建树。独立完成2部大型或5部中型以上作品。

    (3)作品有1部参加全国性、国际性大型艺术活动,或2部参加全省性以上大型艺术活动,或1部获全省性以上奖项或全市性一等奖。

    15.二级剪辑师

    (1)有熟练的剪辑技能,有较丰富的剪辑工作经验,能独立承担各片种难度较高的剪辑任务,能解决剪辑工作中较复杂的问题。

    (2)了解国内外剪辑艺术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对剪辑专业进行理论探讨,对剪辑艺术及其表现手法有所创新。独立完成2部大型或5部中型以上作品。

    (3)作品有1部参加全国性、国际性大型艺术活动,或2部参加全省性以上大型艺术活动,或1部获全省性以上奖项或全市性一等奖。

    第十八条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理论素养

    1.全面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及相关专业学科知识。

    2.全面掌握艺术表演、艺术创作、艺术管理、艺术技术保障的规律和专业要求,了解本专业和相关艺术专业的前沿发展现状。

    3.有较强指导下一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理论与实践积累,是省内本专业领域的业务带头人。

    4.有较突出的艺术研究能力,能系统论述艺术成果和创作经验,演员专业有1篇艺术实践文章在艺术类公开期刊发表,其他专业有2篇艺术实践文章在艺术类公开期刊发表,或出版专著1部。

    (二)能力业绩

    1.一级演员

    (1)表演技艺精湛,舞台、影视或广播艺术专业表演经验丰富,有较高的艺术表现力和总结提升能力。

    (2)表演艺术上形成独特的风格,指导和培养演员成绩显著,在艺术惠民方面有较大贡献,得到同行专家和演出市场认可,在业内有较高声誉。在4部大型作品中担任主要角色。

    (3)作品有2部参加全国性、国际性大型艺术活动,或4部参加全省性以上大型艺术活动,或1部获全国性、国际性奖项或全省性一等奖,或2部获全省性二等奖以上奖项。

    2.一级演奏员

    (1)有深厚的艺术造诣和高超的演奏技巧,有丰富艺术实践经验,是乐队的中坚力量。

    (2)有精湛的领奏、主奏、独奏水准,有独特的演奏风格,在4部大型作品中担任独奏、领奏,或在省级以上剧院举办独奏音乐会,在业内有较高声誉。

    (3)担任独奏、领奏的作品中,有2部参加全国性、国际性大型艺术活动,或4部参加全省性以上大型艺术活动,或1部获全国性、国际性奖项或全省性一等奖,或2部获全省性二等奖以上奖项。

    3.一级编剧

    (1)有深厚的艺术造诣和精湛的创作水平,有纯熟的创作技巧和丰富的创作经验。

    (2)有独特的艺术风格,作品能深刻地反映生活,有高度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在业内有较高声誉。独立完成3部大型作品。

    (3)作品有2部参加全国性、国际性大型艺术活动,或4部参加全省性以上大型艺术活动,或2部列入省级以上重点扶持剧目,或1部获全国性、国际性奖项或全省性一等奖,或2部获全省性二等奖以上奖项。

    4.一级导演(编导)

    (1)有纯熟的导演技能,艺术风格鲜明,有丰富的导演工作经验。

    (2)作品有高度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对艺术事业的发展能起到引领作用,在指导和培养导演专业人员方面有显著成绩,能在业内产生较大的影响力。独立完成4部大型作品。

    (3)作品有2部参加全国性、国际性大型艺术活动,或4部参加全省性以上大型艺术活动,或2部列入省级以上重点扶持剧目,或1部获全国性、国际性奖项或全省性一等奖,或2部获全省性二等奖以上奖项。

    5.一级指挥

    (1)有深厚的艺术造诣和精湛的指挥技能,有丰富的指挥经验和独特的指挥风格。

    (2)工作业绩突出,作品有高度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有很强的训练乐队的能力。独立完成4部大型作品。

    (3)作品有2部参加全国性、国际性大型艺术活动,或4部参加全省性以上大型艺术活动,或2部列入省级以上重点扶持剧目,或1部获全国性、国际性奖项或全省性一等奖,或2部获全省性二等奖以上奖项。

    6.一级作曲

    (1)有很强的创作能力,有纯熟的创作技巧和丰富的创作经验。

    (2)有独特的艺术风格,作品能深刻反映社会生活,有高度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影响力显著,被广为传播。独立完成4部大型作品。

    (3)作品有2部参加全国性、国际性大型艺术活动,或4部参加全省性以上大型艺术活动,或2部列入省级以上重点扶持剧目,或1部获全国性、国际性奖项或全省性一等奖,或2部获全省性二等奖以上奖项。

    7.一级作词

    (1)有很强的创作能力,有纯熟的创作技巧和丰富的创作经验。

    (2)有独特的艺术风格,作品能深刻反映社会生活,有高度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影响力显著,被广为传播。独立完成4部大型作品。

    (3)作品有2部参加全国性、国际性大型艺术活动,或4部参加全省性以上大型艺术活动,或2部列入省级以上重点扶持剧目,或1部获全国性、国际性奖项或全省性一等奖,或2部获全省性二等奖以上奖项。

    8.一级摄影(摄像)师

    (1)有精湛的摄影(摄像)技能,有丰富的摄影(摄像)经验,能够娴熟运用摄影(摄像)技术更好地为作品(节目、项目)内容与主题服务。

    (2)对摄影(摄像)专业有系统、深入的研究,创作能力突出,有独特的艺术风格,作品有高度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公开出版2部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个人摄影集,或在省级以上展览馆(美术馆)举办个人摄影作品展,或独立完成4部大型摄像作品。

    (3)作品有2部(件)参加全国性、国际性以上专业摄影(摄像)作品展览等大型活动,或4部(件)以上参加全省性以上专业摄影(摄像)作品展览,或1部(件)获全国性、国际性奖项或全省性一等奖,或2部获全省性二等奖以上奖项。

    9.一级舞美设计师

    (1)精通现代舞美设计制作工艺,有丰富的舞美设计经验和精湛的创作与审美能力,能解决舞美设计中的各种理论和实际问题。

    (2)能独立完成专业文艺表演团体大型剧(节)目的专业舞美设计,有独特的设计创作风格,作品有高度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独立完成4部大型作品。

    (3)作品有2部参加全国性、国际性大型艺术活动,或4部参加全省性以上大型艺术活动,或2部列入省级以上重点扶持剧目,或1部获全国性、国际性奖项或全省性一等奖,或2部获全省性二等奖以上奖项。

    10.一级艺术创意设计师

    (1)有深厚的艺术造诣和精湛的艺术设计创作水平,艺术实践经验丰富。

    (2)有独特的艺术创意设计风格,能出色地完成大型展览展示、舞台艺术或文创产品的创意设计任务,作品有高度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效果和业绩显著。公开出版2部个人创意设计集,或在省级以上展览馆(美术馆)举办个人创意设计作品展,或独立完成4部(场)大型作品。

    (3)作品有2部(场、件)参加全国性、国际性大型艺术活动,或4部(场、件)参加全省性以上大型艺术活动,或1部(场、件)获全国性、国际性奖项或全省性一等奖,或2部(场、件)获全省性二等奖以上奖项。

    11.一级动漫游戏设计师

    (1)有精湛的创作水平和艺术造诣,艺术实践经验丰富。

    (2)工作业绩突出,形成鲜明的艺术风格,作品有高度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多部代表性作品在业内有重大影响。公开出版2部个人漫画集,或在省级以上展览馆(美术馆)举办个人漫画作品展,或独立完成4部动画片或游戏。

    (3)作品有2部(件)参加全国性、国际性动漫游戏展览节会(电影电视节)等大型活动,或4部(件)参加全省性以上动漫游戏展览节会(电影电视节)等大型活动,或1部(件)获全国性、国际性奖项或全省性一等奖,或2部(件)获全省性二等奖以上奖项。

    12.一级演出监督

    (1)有很强的演出统筹、经济核算和协调监督能力,在组织大型舞台剧(节)目创作、排练和演出过程中做到“零失误”,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全面掌握舞台剧(节)目创作、排练和演出规律,有丰富的舞台剧(节)目创作、排练、演出的组织和监督管理经验。独立完成艺术表演团体演出大型作品5部,演出场次50场以上。

    (3)作品有2部参加全国性、国际性大型艺术活动,或4部参加全省性以上大型艺术活动,或1部获全国性、国际性奖项或全省性一等奖,或2部获全省性二等奖以上奖项。

    13.一级舞台技术

    (1)有丰富的舞台技术经验,对本专业学术、技术发展有准确把握和独到见解,在业内有较大影响。

    (2)全面掌握智能化舞台控制系统和舞台技术工作规律,能运用现代科技提高舞台的设计制作水平,有较深的艺术造诣和精湛的舞台设计、制作及操作技巧,有解决本专业疑难问题的能力。独立完成4部大型作品。

    (3)作品有2部参加全国性、国际性大型艺术活动,或4部参加全省性以上大型艺术活动,或1部获全国性、国际性奖项或全省性一等奖,或2部获全省性二等奖以上奖项。

    14.一级录音师

    (1)有娴熟的专业技能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指导、完成各种高难度的录音任务,解决复杂实际问题的能力较强。

    (2)有较高的音乐修养和文学艺术造诣,在艺术实践中形成独特的风格,能对作品的声音进行艺术渲染,全面、细腻、生动、有效地烘托作品主题。独立完成4部大型作品。

    (3)作品有2部参加全国性、国际性大型艺术活动,或4部参加全省性以上大型艺术活动,或1部获全国性、国际性奖项或全省性一等奖,或2部获全省性二等奖以上奖项。

    15.一级剪辑师

    (1)有娴熟的剪辑串编技巧和丰富的剪辑经验,熟悉国内外剪辑艺术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能主持和承担各种高难度的剪辑任务,解决剪辑工作中复杂实际问题的能力较强。

    (2)有较高的文学、美学、戏剧、音乐、舞蹈等艺术修养,能根据剧本主题和剧情要求,通过剪辑创造性的处理,协助导演丰富艺术构思,增强艺术效果;在剪辑创作手法和技巧处理上有较多的创新,形成独特的艺术风格。独立完成4部大型作品。

    (3)作品有2部参加全国性、国际性大型艺术活动,或4部参加全省性以上大型艺术活动,或1部获全国性、国际性奖项或全省性一等奖,或2部获全省性二等奖以上奖项。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建立艺术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标准。专业审议组通过材料审核、业绩成果鉴定等方式进行量化赋分,量化赋分结果作为评委会专家评审的重要依据。量化赋分标准根据行业发展适时调整完善。

    第二十条  本评价条件涉及的能力业绩均应为任现职后或近5年取得,并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一条  本评价条件中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一)申报人(直接申报除外)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须一致或相近,否则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但已取得所从事专业国家注册类资格证书的除外。不一致或不相近的可通过连续一年以上本专业脱产继续教育学习,取得相应的证书或证明后,将其最高学历(学位)认定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有多个学历(学位)的,如有与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学历(学位),可按其最高学历(学位)认定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

    (二)论文、艺术实践文章等均应为独著或第一作者,课题、项目等均应结项。

    (三)全市性大型艺术活动、奖项指由设区市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电影局、市文联等单位举办的大型艺术活动,及在全市范围内对文艺领域的人物、作品进行的评奖活动中所设奖项。

    (四)全省性大型艺术活动、奖项指由省委、省政府、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新闻出版局、省电影局、省广电局、省文联等单位举办的大型艺术活动,及在全省范围内对文艺领域的人物、作品进行的评奖活动中所设奖项。

    (五)全国性大型艺术活动、奖项指由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电影局、国家广电总局、中国文联、中央新闻单位等单位举办的大型艺术活动,及在全国范围内对文艺领域的人物、作品进行的评奖活动中所设奖项。

    (六)国际性大型文艺活动、奖项指文化和旅游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局或行业内高度认可的国际赛事及奖项。

    (七)各级文联直属各类文艺家协会举办的大型艺术活动或所设奖项,按下一级文联层级认定,如参加省文联直属的浙江省戏剧家协会举办的大型艺术活动,按参加全市性大型艺术活动认定。

    (八)“一等奖”包括一等奖及相当等次,“二等奖”包括二等奖及相当等次。同一作品多次获奖,只以最高层次奖项按一次计。

    (九)“一般期刊”包括有准印号的内刊,“公开期刊”是指持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领取《期刊出版许可证》,并具有ISSN中国国家中心分配的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的出版物,“艺术类公开期刊”是指按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及《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表》属“J艺术”类或“G文化”类的公开期刊,“核心期刊”包括当年的南大、北大、武大、浙大和人文社科、科技、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在内的核心期刊。

    (十)“作品”均指通过公演、发表(发布)、公映、播出、出版、发行、展览(展示)或被采用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的作品。

    (十一)“小型作品”,舞台演出指演出时间在20分钟左右的舞台剧(节)目或10分钟左右的音乐作品;音视频指时长20分钟左右的作品;编剧作品包括公开发表、出版的3万字以下的剧本。

    (十二)“中型作品”,舞台演出指演出时间在60分钟左右的舞台剧(节)目或20分钟左右的音乐作品;音视频指时长60分钟左右的作品;编剧作品包括公开发表、出版的5万字左右的剧本。

    (十三)“大型作品”,舞台演出指演出时间在90分钟左右的舞台剧(节)目或30分钟以上的多乐章音乐作品;音视频指时长90分钟以上的作品;电视剧和电影指取得播出、公映许可的作品;编剧作品包括公开发表、出版的10万字左右的剧本。

    (十四)“独立完成”包括一个人单独完成或多人联合(排名第一)完成;“主创人员”是指独立完成作品的人员。

    (十五)“以上”均含本级或本数量,“年”均为周年,时间可计算至申报当年的12月31日。

    (十六)“市厅级”指设区市和正厅级单位;“省部级”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正部级单位。

    第二十二条  申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评审资格,已通过评审的人员,取消其职务任职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任职资格证书,并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相应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一)证件、证明、业绩等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
        (二)有违纪违法行为仍在处理、处分、处罚阶段或任现职后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在申报材料中未反映的;
        (三)有剽窃他人作品或学术成果、违法失德等其他严重违反艺术职业道德行为的。

    第二十三条  本评价条件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评价条件自2022年9月1日起实施。原《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浙文旅人〔2018〕11号)失效。

    政策解读:《浙江省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政策解读

           浙江省艺术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标准.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