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乡村旅游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引擎,在推动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生活富裕,畅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上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根据浙江省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和宁波市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的部署要求,宁波市将壮大乡村旅游作为促进富民增收和乡村振兴的重点,在总结乡村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坚持标准引领、产业驱动、创新赋能,靶向打造“乡旅共富路”,有效激活乡村振兴新动能。截至目前,先后打造了茅洋、大堰、春晓等26个集“吃住行游购娱”全产业要素集聚的重点旅游乡镇。2022年上半年,全市乡村旅游接待游客548.34万人次,同比疫情前增长16.2%;实现旅游总收入28.57亿元,同比疫情前增长12.2%,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大丰收。
一、经验性做法
(一)搭建“1+4”标准建设体系。按照巩固现有成果、全面拓展提升、助力共同富裕的思路,制定出台《宁波市乡村旅游助力共同富裕行动计划 (2022-2025年)》,首创性发布乡村旅游共同富裕示范区、示范村和乡村旅游运营团队、民宿产业集聚区等4项建设指南和评定办法,全面布局实施乡村度假“样板地”、乡村民宿“集聚地”建设和乡村文旅运营团队培育、乡村旅游经营合作模式创新等4项重点工程,配套开展数字赋能乡村、文旅新业态培育、营销渠道拓展和“伴手礼”产品开发等支撑行动,采取专家评审+现场验收+随机暗访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价方式全面开展培育建设,并将相关建设纳入年度考核和文旅专项资金补助范畴,形成一套全方位、全领域、全要素的共同富裕建设体系。
(二)探索“点+面”全域发展模式。发挥“乡村文化+”“乡村旅游+”整合带动功能,制定发布《专项休闲旅游基地评定规范》地方标准,推动具备特色资源的乡村微度假融合发展目的地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培育建设各类山地运动、果蔬采摘、水上运动、露营地休闲等10类乡村融合示范基地160余处。同时,加快品牌旅游目的地建设,创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5个、浙江省乡村旅游重点村24个,浙江省景区村庄1193个;全市民宿1800余家,床位数32000余张,其中省级民宿96家,市级叶级客栈50家,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全域文旅产业形态。
(三)强化“项目+产品”业态联动。坚持把旅游项目作为乡村全域旅游建设的核心驱动,做到培育看计划、创建看进展、验收看市场、复核看发展,引导各旅游乡镇统筹安排用地指标、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保障要素,撬动资本注入,带动投资热度。半山伴水旅游度假村、蟹钳港乡村旅游体验区、东旦运动沙滩等一系列新业态乡旅项目成功落地,树蛙部落、玖月初见、蜃海湾等一大批高端网红民宿建成运营。“十三五”期间,全市乡村旅游项目总投资达1261.38亿元,占全市旅游项目总投资比重的31.41%,成为打造乡村“美丽经济”、促进共同富裕的生力军和领头雁。
二、标志性成果
(一)打造了“全域化”共富样板。坚持创新发展,统筹推动,用全域化思路推进乡村旅游转型升级,通过政府主导、资源共享、企业带动等方式,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全面构建了特色鲜明的乡旅共富路空间布局,形成以旅游带动致富的乡村全域旅游发展创新样板。“十三五”期间市级财政累计安排1.3亿元用于乡村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各区(县、市)研究制定30余项政策措施,配套安排专项扶持资金,并落实工作考核,形成了一套完备的共富工作推进体系。
(二)创新了“标准化”共富模式。坚持用标准化的思路,进一步探索创新乡村旅游共富模式,开启了共同富裕的新篇章。一方面,形成乡村旅游运营多维孵化成果。推动“政府+职业经理人”、“政府+企业”、“政府+企业+农户”等不同类型的运营团队精准培育,按照培育指导-拓展提升-集中评审的程序,评定蟹钳港、乡悦客等首批7家乡村旅游星级运营团队品牌和7家培育团队。另一方面,打造乡村民宿集聚发展成果,全面推开乡村民宿产业集聚区培育建设和审查认定,评定镇海九龙湖村、奉化大堰村、宁海汶溪翠谷和象山大沙村等34家乡村民宿产业集聚区,引导带动集聚区民宿连点、串线、成片发展。
(三)拓展了“产业化”共富路径。率先推行集体入股+村民众筹+公司运营的旅游项目开发模式,白岩下村村民三次分红815.6万元,银洋村村民二次分红253万元,成为乡村旅游带动共同富裕的样板典型。创新艺术赋能,先后引入中国人民大学小裤脚教授团队入驻城杨村、葛家村、黄公岙村等重点旅游乡村,让教授、干部、村民同频共振,实现经济薄弱村向旅游致富村的完美蜕变。创新数字赋能,着力打造乡镇智慧游客中心、二维码语音导游导览、手机微网站等组成的智慧旅游体系,利用互联网、数字化等技术手段发展线上旅游新业态,快发展乡村直播电商,拓宽乡村美丽经济转化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