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与《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以及《宁波市3A级旅游景区评定管理办法》(甬旅质评〔2022〕4号),经过景区自愿申报,所在区(县、市)文广旅游部门初评推荐,宁波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对海曙区李家坑旅游景区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进行了综合评定验收,认为该景区基本达到了国家3A级旅游景区的标准要求,拟评定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一周(从即日起共7天)。凡对该景区评定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宁波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接待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联系人:罗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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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