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1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证明材料准备;做好建议提案考核;启动区县(市)考核工作。
2.做好2022年工作务虚会会务工作。
3.继续续推进局系统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做好党史学习教育总结和局党组民主生活会相关工作。
4.做好局属单位及派驻三区执法队干部选任工作。
5.继续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积极参加局系统“六讲六做”大宣讲活动。
6.制定印发《宁波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文化广电旅游行动方案》并落实责任分工清单。
7.编制2022年度行政审批重点工作及任务分解。
8.完成行政审批条线相关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自查自评。
9.2021年度局机关行政、机关工会、机关党费等财务年报编制工作。
10.做好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制工作。
11.汇总整理市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12.跟踪了解招标项目进展情况。
13.组织召开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动员会和培训班,制定工作方案。
14.完成2021年度县市区考核专项工作打分。
15.做好元旦假日文化旅游市场管理值班值守工作。
16.做好春节文化旅游市场假日工作部署,配合做好春运等春节假日相关工作。
17. 组织开展2021宁波文化旅游节事评选活动。
18. 做好2021冬季旅游惠民活动推广。
19.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指导各地和局属单位科学安排元旦春节期间文化活动,做到祥和喜庆、安全有序。
20. 制定“一人一艺新空间”和“天一书房”创建方案。
21. 继续落实全省“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攻坚行动,开展节前文物安全督查,继续推进文保、博物馆安全责任公告公示工作。
22.分解落实2022年度重点工作,结合安全检查开展全市文物工作调研。
23.执行元旦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网络安全重要保障任务。
24.迎接省安全播出实地考评。
25.与新华社信息中心合作在韩国《中央日报》上开展宁波“东亚文化之都”宣传。
26.春节期间配合文旅部做好线上各项推广活动。
27.组织各支部书记开展述职述廉评议。
28.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筹划新年度工作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