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督促各处室完成2021年度建议提案主办件30件。
2. 继续做好“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生产、维稳、防恐各项工作以及“安全生产月”总结材料报送工作。
3. 完成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公开征求意见及专家评审论证等相关工作;
4. 完成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文本编制并提交局党组审议,协调市发改委衔接审查,做好规划发布的相关工作;
5. 承办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培训会。
6. 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改革工作。
7. 根据财政安排启动2022年度预算编制相关工作。督促各单位加强下半年度预算执行管理。
8. 配合市审计局审计和财政局财务检查。实施局内部审计计划。
9. 向省文旅厅推荐报送领军型企业、骨干型企业、新锐型企业名单。
10. 启动文旅消费集聚区创建思路与实施路径课题研究工作。
11. 组织选手参加第二届诗路文化讲解员省级复赛决赛工作
12. 开展拟创建等级景区景观质量评审工作,指导景区创建工作
13. 做好文化旅游市场平安护航建党100周年工作任务和安全应急、值守相关工作。
14. 持续推进旅游领域“遏重大”工作。
15. 组织参加杭州文旅市集活动,推进杭甬文旅双城记相关工作。
16. 做好主办件的回复办理工作。
17. 指导宁波演艺集团、宁波交响乐团、宁波合唱团等参加宁波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艺晚会演出。
18. 组织宁波交响乐团举办2020-2021音乐季闭幕音乐会《俄罗斯之夜》,赴苏州、哈尔滨举办“印象宁波”交响乐团音乐会。
19. 执行庆祝建党百年广播电视重要保障任务,上报保障工作总结;调整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及联络员,修订相关工作职责及制度。
20. 布置炎热季度广播电视安全生产工作。
21. 配合大使馆做好“汉语角”(中保大学生交流学习及人才储备)在中心的筹备工作。
22. 配合省厅做好对外交流手册的材料收集工作。
23. 组织开展向党旗宣誓活动。
24. 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筹备《阳光热线——清廉机关·你我同行》相关事宜并上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