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接市考核办,确定2021年度对区县(市)考核办法及局年度重点工作清单。
2. 完成市文化和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征集工作(初稿)。
3. 深入推进局系统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
4. 完成局属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调研考察情况汇总分析工作。
5. 组织召开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区县(市)文旅主管部门、市文旅行业管理条线等座谈研讨会,听取并吸纳相关意见建议,同步通过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6. 召开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专家咨询论证会,组织文化广电旅游领域专家对规划进行评审。
7. 继续做好全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延续换证工作。
8. 落实数字化改革工作,研究梳理2021年数字化改革政务服务相关工作。
9. 做好市审计局放心消费专项审计调查相关工作。继续配合做好市审计局国资统一监管工作审计(宁波市演出有限公司
10. 启动局属单位经济责任审计
11. 组织举办长三角地区残健融合游宁波活动。
12. 筹备举办长三角地区国际友人游宁波活动。
13. 做好“五一”假期景区安全、统计工作
14. 起草《宁波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并征求意见,配合市旅游专班相关会议筹备。
15. 做好“五一”假日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文明旅游、疫情防控等工作。
16. 推进旅游领域“遏重大”工作,制订旅游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工作方案。
17. 组织开展“海陆丝路·东西交响”2021宁波文化旅游(西安)推广季活动。
18. 组织开展第十一个“中国旅游日”浙江省主会场活动暨第十九届徐霞客开幕式。
19. 指导宁波交响乐团参与“颂歌献给党”中国三大男高音全球巡演宁波音乐会协奏。
20. 组织宁波交响乐团赴西安交大举办红色经典党课音乐会。
21. 继续推进民居类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文物法人违法案件等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二季度文物安全巡查,联合公安消防督办隐患突出区域;调研全市文物安全责任书落实情况;推进市文物安全云平台数据和省文物安全检查和执法信息平台互通共享工作。
22. 完成市“两会”提议案办理。
23. 组织举办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业务培训班;做好应急演练前期准备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完成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24. 对公共视听载体进行摸底排查。
25. 做好关于省级国际人文交流先进单位创建工作的调研。
26. 深化“跟着唐诗游宁波”线上推广项目。
27. 召开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座谈会。
28. 开启年度模范党支部争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