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做好建议提案“回头看”工作。
2. 开展“数字政府”第四次展示界面布局。
3. 持续推进局系统党史学习教育工作。
4. 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整理补充及数字化工作。
5. 争取向市委分管领导汇报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并对外发布。
6. 继续做好著作权侵权案件办理和投诉不予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复议决定后续有关工作。
7. 推进文化广电旅游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全市通办”。
8. 落实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
9. 2022年度预算“二上”编制工作(编制基本支出预算;专项资金细化分配到局属单位,局属单位编入单位项目预算;编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预算)。
10. 继续做好“职责+项目+绩效”试点工作(预算支出标准课题初稿、修改,区县市转移支付核心绩效指标设置,2022年预算绩效指标审核)。
11. 指导鄞州区做好创建省全域旅游示范区迎检工作。
12. 组织开展2021年3A级景区创建单位验收工作。
13. 做好首届亚洲海洋旅游发展大会相关筹备工作。
14. 组织开展“宁波人游宁波”爱心旅游直通车、市民旅游日等相关活动。
15. 做好第七次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复核工作。
16. 做好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专业性强成效显著的第三方文化组织评审推荐工作。
17. 启动2022年度全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转移支付项目评审工作。
18. 完成市中级人民法院文物移交工作。
19. 组织开展东亚文化之都三城青年书法交流活动。
20. 围绕部里和局里的防疫精神,切实抓好防疫工作、加强预。
21. 组织观看爱国主义相关教育片主题党日活动。
22. 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开展“清廉家风伴我行”主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