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相关人员:
根据国家、省文化和旅游部门关于导游资格证书补办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个人提交的补办材料
1.《导游资格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2份。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与原件一起交核验)2份。
3.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2张。
二、补办程序
1.持证人在导游资格证书遗失后,应及时向所在旅行社或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报告。
2.填写《导游资格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见附件,可至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官网—“政务公开”—“人事信息”—“相关下载”栏目下载)。
3.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材料到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提交申请。
4.制证完成后,凭申请人身份证原件领取补办证书。
三、办理时间及地点
1.办理时间:每年集中补办两次,申请人于当年6月20日、12月20日前交齐有关材料。
2.办理地点: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419号新景江大厦5楼旅行社培训部,联系方式:0574-87326258。
四、其他事项
1.中、高级导游员证书补办手续参照此通知。
2.如需查询证书号,可登录浙江旅游培训中心网站,注册后点击“证书查询”栏目查询。
3.如上级文化和旅游部门有新的规定,以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