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县、市)局
  • 机构名称:鄞州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568号
    工作职责:

    (一)组织起草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旅游和体育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体育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旅游和体育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旅游和体育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和推进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旅游和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旅游和体育行业数字化、标准化建设。

    (四)参与和组织实施文化体育系统人才工程,负责制定旅游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牵头推进旅游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五)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旅游和体育行政审批工作。

    (六)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重大项目建设,指导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体育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七)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推进全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八)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和保护。指导和推进全域旅游工作。指导各类文化和旅游资源及旅游新业态的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旅游景区(点)的开发利用、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九)制定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发展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文化旅游体育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规范文化旅游体育市场,指导推动文化旅游体育企业质量管理与品牌培育,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协会工作。

    (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正确导向,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区性重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

    (十一)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体育公共服务建设,指导区重点及基层文化旅游体育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十二)负责文物资源调查和文物资产管理。指导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推动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考古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文物保护利用和社会文物管理。负责世界文化遗产的推荐申报和管理工作,参与历史文化名镇(村)的推荐申报和保护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行业监管。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和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监管全区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监管全区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四)指导和管理全区文化、文物、旅游和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指导和管理全区文化旅游国内外市场开发和旅游形象宣传推广,推动区域合作和旅游国际化。

    (十五)组织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协调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旅游、体育、出版、版权、电影等重大案件查处,维护市场秩序。指导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旅游和体育行业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旅游和体育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六)组织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指导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设施建设布局。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检查。负责规模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管理健身气功。

    (十七)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比赛。负责体育宣传、科研教育工作。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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