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划公报
  • 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0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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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0-05-15 10:09
  • 来源: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来源: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的交卷之年,也是促进文化和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的关键之年。全市文化广电旅游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宁波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着力推动文化和旅游工作各领域、多方位、全链条深度融合,努力提供更多优秀文化产品和优质旅游产品,为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当好浙江建设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的模范生作出新的贡献。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强化党建引领和廉政建设

    1. 强化政治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宁波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推进“牢记初心使命 勇于奉献担当”专题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常态化制度化。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为引领,建立完善“周二夜学”制度,深化“书记讲党课、党员上讲台”活动,通过“送学、比学、亮学”,提高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 强化党建引领。认真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抓好组织里提升工程。组织“不负韶华、攻坚担当”机关干部责任大讨论,始终坚持围绕中心、凝心聚力,提升党建载体渗透力。继续深化“三服务”活动,积极打造“最佳服务机制”“最佳服务举措”“最佳服务团队”,引导文旅系统党员干部把初心和使命转化为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和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自觉行动。启动第十二轮市级文明机关创建活动,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引导局系统党员干部在创建文明城市“六连冠”中带好头、作示范。

    3. 强化廉政建设。以创建清廉机关示范点为抓手,持续抓好党纪党规教育,常态化抓好警示教育,进一步完善内部防控机制。始终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紧紧抓在手上,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典型相结合,开展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编辑出版《宁波清廉文化游》,推进清廉文化建设。举办“说说我的家训家风”微型廉政党课比赛。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改进和完善“八廉”工作法,着力在制度落实和载体运作上见实效。

    二、强化规划引领和改革创新,着力推动文旅深度融合

    4. 启动规划编制。高质量推进“十四五”文化旅游规划编制工作,精心谋划一批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和重大举措。扎实开展全市文化、广电、文物、旅游领域“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形成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并行互补、衔接协调的规划体系。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为全市文化旅游事业产业发展提供可靠保障和有力支撑。着眼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面临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关键性问题,开展多途径产业融合、培育多元化融合主体、搭建多层次融合平台、打造多样化融合品牌,争取成为全国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样板区。

    5. 推进改革发展。组织开展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整合工作,完成局属事业单位“三定”方案,指导涉改单位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办法,提高事业单位服务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国家文化和金融合作示范区建设。实施“文化+”“旅游+”战略,培育发展融合业态,开展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功能融合试点,开展乡村文旅农融合项目建设,推动数字文化和智慧旅游产业融合创新发展。

    6. 推进法治建设。提升文旅法治治理能力,统筹推进文化广电旅游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深化依法行政体制建设,提升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做好《宁波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宁波市民宿发展促进条例》相关立法工作。健全重大决策机制,完善决策程序制度,加强涉法事务法制审核。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普法责任清单,深化普法依法治理,打造独具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

    7. 推动融合发展。探索文化机构与旅游服务融合工作,鼓励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增设旅游服务功能,推动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星级饭店、民宿等与文化场所、文化项目合作,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文旅融合品牌。推动文物旅游融合发展,重点指导余姚、慈溪片区加强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打造革命文物红色文旅精品项目、精品线路,推动宁海、象山、北仑、海曙等打造红色文化遗存旅游精品线路。推动非遗和旅游融合发展,打造特色非遗旅游路线。

    三、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促进文旅行业转危为机和复苏繁荣

    8.精准抓好防控举措。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严格落实开放条件,加强对文旅场所开放的跟踪指导和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文旅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确保文旅场所安全有序开放。深化预约、错峰、限流等精密智控的创新举措,防范集聚性风险,加大文旅场所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力度。

    9.积极帮扶纾困解难。开展“送关怀、摸实情、听诉求”“三服务”专项行动,下沉一线开展疫情防控和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严格排查文旅行业风险隐患,切实预防系统性风险发生。积极开展调研了解企业需求,全面加强与财政、金融、服务业、工会、教育等多部门的紧密协作,用足用好各类帮扶举措,设立文旅企业纾困专项资金,针对性出台扶持政策。对各类涉疫文旅纠纷,及时加强舆情研判和纠纷处置,全力以赴做好文旅领域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

    10.全力提振促进复苏。坚持积极作为、化危为机、超前谋划、精准施政,有效发挥市场和政府两方面作用,加快实施文化和旅游产业恢复“十大重振行动计划”。以“调结构、扩内需、促消费”为目标,大力主推“宁波人游宁波”系列活动,鼓励向防疫抗疫一线医务工作人员提供免费和优惠服务,推进我市文化和旅游单位在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开展“春归大地,乡约宁波”乡村旅游季活动,打造“镇镇有品牌,周周有活动”的乡村旅游节事消费。举办“换个星家享宁波”活动,创新“生活星方式、健康星美食、服务星规范”,吸引市民走进旅游饭店,快乐地享受超值消费、享健康美食和文明服务。推出“疫去春来,悦甬游心”文化旅游消费券项目,释放文旅消费欲望,不断丰富我市旅游产品供给,提振行业信心,拉动文化旅游消费。

    四、坚持效能提升,推动公共文化旅游服务体系建设

    11.推动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展演。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组织创排反映伟大时代、讴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美丽宁波的文艺作品,重点抓好越剧《支教奶奶》、甬剧《红杜鹃》、话剧《守护》等创排提升。组织抗疫舞台、美术、书画等题材作品,并开展线上线下展示展演活动。疫情过后,举办优秀剧目演出季。根据省委宣传部“三个地”文艺精品创优工程部署要求,组织发动全市各级各类文艺院团、美术机构、文化馆(站)等机构广泛开展“三个地”主题文艺精品创作活动。承办浙江省第十一届音乐舞蹈节和“新松计划”全省青年演奏员大赛。创排交响诗《甬立潮头》,举办音乐季等活动提升宁波交响乐团品牌效应。完成《天一文苑》出版发行及《宁波市文化年鉴》编制工作。加强甬剧艺术挖掘抢救保护工作,继续开展天一朗读及逸夫舞台艺术沙龙等活动。

    12.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深入推进“一人一艺”全民艺术普及工程,做强“一人一艺”社会联盟,提升“一人一艺”云平台服务效能。编写宁波“一人一艺”全民艺术普及蓝皮书,总结评估五年来的“一人一艺”全民艺术普及成果,提出下一阶段目标任务。进一步推进基层综合文化站标准化建设,做好第七次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举办全市文化站长培训班和全市村文化员培训班。加强“三团三社”培育,着力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团队,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培育业余文化团队,举办合唱指挥大师班、群星课堂“四季”培训等。继续实施“天然舞台”送戏下乡,品牌文化活动进农村文化礼堂等文化惠民工程。提升乡镇(街道)图书馆服务水平,争取80%以上镇乡(街道)图书馆达到一级馆标准,建成30个以上示范性乡镇(街道)图书馆。推动市少年儿童图书馆的改造工作。组织开展宁波读书月、书香宁波日等系列活动,发挥社会阅读联盟作用,打造多元阅读活动品牌。完善落实有线广播“村村响”、应急广播运维工作,实施广电低保工程,健全市、县、乡镇三级对农宣传体系。

    13.提升智慧文旅数字化服务水平。推进智慧文旅融合工作,深化数字化转型工作,推动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和旅游服务线上云平台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数据互联共享互通。整合现有文博数字资源,加强宁波市文化遗产信息化管理云平台建设。推进宁波旅游监控平台建设,充实旅游大数据中心,健全宁波文旅数据资源库,全面推进全域智慧旅游建设。深度对接大型OTA平台,整合网络资源,大力推广宁波文旅品牌。继续加强旅游咨询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做好机场T2航站楼、火车站、鼓楼旅游咨询点维护工作,深入推进“旅游E点通”流动服务。持续推进“厕所革命”,力争2020年新(改)建旅游厕所180座以上。

    14.优化完善文化旅游统计体系。提高文化发展指数(CDI)和旅游统计规范化管理水平,组织开展统计工作业务培训,指导督促各地做好文化旅游统计各类报表的填报审核。梳理纳入文化文物、广电、文化市场等填报系统的文化发展指数的各项指标,对各门类数据分条块进行调研排摸,优化系统填报对象,开展相关行业调查,及时调整优化统计样本,提高文化发展指数填报和旅游增加值测算的科学化水平。健全乡村旅游统计机制,开展乡村民宿统计数据调研,争取将民宿业态纳入全市住宿设施限上统计范畴。

    五、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推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15.全力守住文物领域安全底线。深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创新,制定《宁波市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完善文保安全责任体系,突出文物安全防范重点,推广“智慧文保”成果,健全文物安全长效机制,印发全市文博领域突发安全问题应急预案。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全面整改各类文博场所安全隐患和问题。加强文物工程全流程监管,完善文保项目储备库建设,实施重点文物保护修缮项目。完成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物保护评估和第八批国保单位“两划”、“四有”等相关工作。

    16.着力培育文物事业发展新优势。举办2020年海上丝绸之路保护和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城市联盟联席会议暨海丝遗产保护利用论坛,争取出台《大运河(宁波段)保护管理规划》。构建宁波地域文化标识体系,推动形成大运河(宁波段)文化带、三江六岸文化长廊、天一阁月湖书香文化功能区、上林湖青瓷文化功能区、河姆渡史前文化功能区、梁弄红色文化功能区等包含文物元素的“一带一廊四区”历史文化空间格局。认真开展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系列活动,提升常设展览和临特展水平,努力把宁波博物馆、天一阁博物馆等打造成市民旅游休闲“打卡地”。充分发挥博物馆社会教育功能,指导各类博物馆广泛开展青少年社教活动和传统节庆文化活动,创建文旅结合的博物馆研学精品课程。积极参与诗路文化带建设,以浙东唐诗之路宁波(奉化、余姚),大运河诗路遗迹为重点,进一步加大保护力度,挖掘文化价值,谋划利用项目,扩大社会认知度。

    17.奋力推进文物重点项目出成效。实现天一阁博物馆新馆、河海博物馆、宁波博物馆二期等博物馆建设阶段性目标,指导开展“塘河文化陈列馆”装修布展开馆等工作。加强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推进望京门城墙遗址公园、长春门遗址公园建设工作,协调推进余姚河姆渡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申报工作,推动鱼山文化公园、下王渡遗址公园、上水岙窑址现场展示馆建设。协调推进全市文物保护区域评估工作,落实省级以下平台主体责任,科学编制平台区域评估报告,积极支持配合轨道交通、栎社国际机场四期等全市重大社会民生建设工程。加强主动性考古调查研究,开展宁波象山渔山列岛海域水下文化遗产资源考古调查(Ⅰ期),做好象山定塘横湾沉船发掘工作。做好田野(水下)考古出土(水)文物现场及后续保护处理工作。

    18.加强非遗品牌建设。修订《宁波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三位一体”保护与管理办法》,全面开展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工作。推进“温故”展览品牌和“阿拉非遗汇”活动品牌建设。依托我们的节日、文化遗产日等举办非遗系列活动、非遗故事大赛。落实《曲艺传承发展计划》,办好全国非遗曲艺展。以非遗课堂、展览展示等形式,开展非遗进礼堂、进学校、进社区、进民宿活动,建设百家非遗实践基地。举办宁波市非遗旅游商品大赛,打造非遗主题酒店。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记录工程,推进市级非遗数据库建设与维护工作。

    六、聚集主题主线,不断提升广电守正创新能力

    19.着力提升广电行业监管水平。推动审读评议一体化改革,以评导向、评质量、评品位、评广告、评作风为重点,加强对播出机构的监督管理和综合评估,探索市、县联动的广播电视节目检测评议制度。确保安全播出,进一步健全市县两级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组织体系,完善相关工作职责及制度;落实广播电视安全监测监管、巡查检查、业务培训、应急演练、重要保障期工作制度。加强对广播电视购物、医疗咨询、健康养生类节目(广告)的监督力度;完善广告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市场监管、卫生等部门联动,形成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合力。

    20.着力提升广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广电网络整合工作;实施《全国地面数字电视广播频率规划》,完成700MHz频率迁移工程,关停无线模拟电视信号。推动广播电视骨干网络IPv6化改造,对广播电视领域平台、接入网络、终端全流程IPv6的部署,做好向下一代互联网平滑演进的升级工作。推进有线电视高清化建设。推动余姚、慈溪、江北完成有线电视制播设施高清化改造,促进高清频道数、用户数的“双提升”;继续推广发展超高清电视,推动TVOS机顶盒应用;争取投建高清监测系统。

    21.着力提高广电服务能力。开展科技服务,重新制订《宁波市广播电视专家库管理办法》,建立广电重大建设项目论证、申报、验收、鉴定及科技项目评审工作机制。开展广电业务学习竞赛活动,办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业务、广电高新技术业务等培训班,举办广播电视政府奖评奖及技术能手比武活动。搭建影视服务平台,协调建立电视剧初审备案和网络电视剧、网络电影等审核运行机制。积极推动本地影视企业申报国家影视产业基地。

    七、坚持稳中求进,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22. 扎实开展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创建工作。完善《浙江省宁波市创建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总体方案》并争取获文化和旅游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批复,制定下发具体实施意见及相关政策文件。成立宁波创建国家文化和金融合作示范区协同创新研究基地,建设宁波文旅小微企业数据库、文化金融典型案例库、文化金融课程资源库。开展宁波文旅保险创新研究,编写宁波文化金融发展年度报告。出台《宁波市重点文旅企业名单制度》,建立重点文旅企业白名单。推进文化金融政策服务平台建设,与金融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举办文化和旅游产业创业创新大赛及投融资对接活动。加大文旅企业上市培育力度,鼓励文旅企业有效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深化文旅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构建“投、融、担、贷”等多维度文旅金融服务体系。

    23.全力推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复苏。深化宁波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建设,指导区县(市)开展浙江省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申报工作。积极帮助文旅企业纾困解难,研究促进文旅消费回补复苏政策,提高文旅消费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实施文化和旅游消费提升行动,举办文旅惠民消费季,支持区县(市)举办重大文旅节庆活动。组建文旅消费行业联盟和工作专班,扩大惠民文旅消费券合作单位,发放千万惠民文旅消费券,引导和扩大线上线下文旅消费。推进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试点,引导和推动文化旅游商品开发推广,鼓励发展创意集市、文化夜市和文旅消费集聚区。加强文旅消费宣传推广,举办文旅消费短视频大赛和“网红炼成记”打卡计划。支持文旅企业走出去,组织参加义乌文交会等相关重大展会。

    24.持续推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和投融资体系建设。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认定培育一批文旅消费集聚区、文旅消费集合集合店,评选命名一批文化旅游商品。大力实施文旅企业上市培育工程,组织举办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投融资对接会和文化金融业务培训班,创建文旅金融服务中心,开展文旅企业信用评估体系研究,做好文化金融政策宣传和成果推广。实施财政贴息补助政策,支持文旅企业战“疫”重振发展。成立示范区协同创新研究基地,开展文旅金融保险研究、开发文旅金融线上课程。举办宁波首届文化和旅游产业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文旅企业参加相关重大展会,支持重点文旅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国家产业合作。

    25.持续构建全域旅游发展格局。印发实施《大运河与海丝文化旅游带发展规划》和《宁波邮轮游艇旅游发展规划》,以规划为龙头优化旅游要素空间布局。指导奉化、象山继续做好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迎检工作,指导海曙、鄞州、余姚、慈溪推进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继续推进乡镇全域旅游发展,开展2020年乡村全域旅游示范区专家评定和验收复核,新增3个以上乡村全域旅游示范区。不断推进旅游风情小镇、特色小镇、休闲旅游基地、旅游产业融合基地创建工作。

    26. 持续推进乡村旅游提升发展。推进景区村庄建设,从数量和质量上强化A级景区村庄的提升发展,计划2020年A级景区村创建任务为250个,其中3A级景区村庄50个。持续推进民宿经济提升发展,配合人大做好《民宿发展促进条例》调研工作,编制全市民宿发展专项规划,指导服务精品民宿发展联盟和民宿协会,持续推进精品民宿招引和民宿集聚区建设,确保新增民宿床位3000张以上,新评等级民宿20家以上。加大乡村旅游宣传力度,组织举办乡村旅游季活动、民宿推介会和民宿论坛,编印《2020宁波民宿蓝皮书》,不断提升我市乡村旅游和民宿知名度。

    27.持续提升旅游景区服务品质。按照“规范、考核、提升、拓展”四位一体工作部署,促进旅游度假区全面转型升级。继续指导松兰山、森林温泉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推动宁波湾、半边山等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继续坚持“创建、整治、提升”三并重,推动高等级旅游景区精品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指导象山影视城、慈城古县城、前童古镇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推动鸣鹤古镇、河姆渡遗址博物馆、阿拉的海等创建4A级旅游景区,争取新增6家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继续做好省级生态旅游区、省级放心景区、景区城、景区镇创建指导工作,计划新增30个以上景区城、景区镇。

    28.持续推进旅游重大项目招引建设。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努力实现连年招商引资和完成投资“双百亿”工作目标。强化项目统筹协调力度,深入实施重大项目市、县两级旅游部门领导联系制度、跟踪服务制度、项目汇报制度和项目督查制度,力争在谈项目及时落户、已批项目及时开工、建成项目顺利运营。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的双向合作交流办法,建立招商引资信息网络平台,拓宽社会资金渠道,扩大招商引资,筹集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建设我市文化和旅游项目。

    八、加强文旅市场行业监管,提高市场管理水平和综合执法能力

    29. 推进文化广电旅游审批改革。深化四级“全城通办”,迭代升级“一事联办”。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数据共享归集。实行内资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告知承诺制审批,其他许可事项通过下放审批权限、压减审批要件和环节、延长或取消有效期限等措施优化审批服务。落实政务服务2.0平台升级改造,拓展移动办、自助办事项,核心业务实现“掌上办事”,争取网上受理率达到80%,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3.0平台。推进数据共享,开展无证明(证件)改革,推行电子证照、电子证明共享核查平台应用。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的准入机制,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规范性文件、优惠政策,优化良好的营商环境。

    30.筑牢文旅市场安全底线。健全防控体系,抓住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健全风险排查、风险预警、应急处置、整改落实等防控体系,开展文化旅游市场风险评估和专项治理。继续实施全域旅游综合保险服务项目,推进“政府、企业、个人”三位一体全域旅游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安全应急和海外领事保护演练、实训和宣传。继续开展文化旅游领域扫黑除恶攻坚年活动,聚焦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落实省、市信用建设任务,完善信用平台和信用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重点营业性演出市场、旅行社质保金、兼职导游和旅游合同等管理。

    31.提升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效能。实施推进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全面完成《宁波市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发展目标。探索建立文化旅游行业标准和服务样本,严格和规范星级、花级评定和复核工作,推进书香饭店、特色文化主题饭店、品质饭店创建,清退一批管理不善、质量下降的等级企业。开展文化旅游市场满意度调查,切实解决影响广大百姓文化旅游体验的重点问题和主要矛盾。举办文化行业品质建设培训,提升转型升级发展质量。

    32.践行文明旅游示范建设。履行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根据国家和省市部署要求,组织实施文明旅游主题活动,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转化,实现测评标准执行常态化。宣传推广文明旅游“金”字招牌地方标准,选树一批“金”字旅游企业和个人。完善节能减排信息管理平台,完成市节能办下达的考核目标。贯彻《关于宁波市酒店(宾馆)行业限制一次性消费品使用的实施意见》,完成星级饭店落实率100%;指导文化旅游企业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完成年度垃圾分类考核任务。

    九、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升对外和对港澳台交流合作水平

    33. 打响宁波“海丝活化石”国际旅游品牌。深入挖掘“海丝古港·微笑宁波”主题内涵,推广“跟着航线游宁波”“顺着运河来看海”品牌知名度,推动“四海”产品进一步升级,推进海丝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加强城市旅游形象策划,推出系列形象推广宣传标识、宣传片、宣传口号、宣传品等。同时整合全大市的百个旅游景区、百家酒店名宿、百条精品线路,推出都市游、观光游、亲子游、研学游、非遗游、运动休闲游、养生游等系列推广活动。

    34. 提升节庆会展旅游品牌影响力。依托“5·19”中国旅游日徐霞客开游节、海丝之路文旅博览会、中国开渔节、雪窦山弥勒文化节、中华慈孝节、梁祝爱情节、青瓷文化节等节庆活动,加大宁波旅游节事品牌的宣传推广力度。组织实施2020“中国旅游日”内地游学联盟大会活动,提升宁波作为“中国旅游日”起源地在内地城市和港澳地区影响力;组织举办2020宁波文化旅游节,提升文旅服务,刺激拉动消费;做好“中国旅游日”“市民旅游日”区域惠民季等旅游惠民活动,提升市民的旅游幸福感和获得感。

    35. 深化国内旅游市场区域旅游合作。加强旅游区域合作和对口帮扶,打造新的旅游产品和工会疗休养的升级版线路。开发“绝美喀斯特,探寻黔小龙”游学项目,黔西南“黔货出山”消费扶贫项目等。深耕长三角、主攻大城市,不断做大国内市场。组织举办宁波文旅(成都)推广年活动,拓展以成都为中心的西部客源市场。协助外地来甬推广,积极引进外地游客。做好同旅游协会、自驾俱乐部、文艺界、旅游界、媒体的踩线采风工作。加大与上海、南京、合肥等客源城市的合作力度;继续深化甬舟合作、杭绍甬合作及“两山合作”,提升雪窦山作为“五大佛教名山”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推进区域联动合作进程。紧密对接省“百县千碗”活动,组织开展“百县千碗 甬菜百碗”体验店、百碗菜的评选活动。鼓励各区县(市)举办特色美食文化节庆活动,打造“寻味宁波”系列文旅路线。

    十、加强队伍建设,为文广旅游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36. 推进干部队伍建设。探索优化职务、职级公务员晋升办法,组织开展职务、职级公务员晋升工作。逐步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严格区分干事创业中的失误和违纪违法行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开展局系统新一轮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进一步配齐配强局属单位领导班子。优化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结构,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尽快配齐空缺领导岗位。完善对局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探索建立经济责任负面清单。举办全市文化广电旅游系统领导干部能力素质提升研修班。

    37. 推进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文化艺术新秀”人才工程,启动实施“青年文旅优才”培养计划。组织开展青年文旅人才职业技能比赛。举办第五届宁波市青年戏曲演员大赛、第三届宁波市青年演奏员大赛,提高青年人才的专业技能。推进宁波市文旅人才(专家)信息库和宁波文旅智库建设。继续实施非遗中青年传承人培养计划;开展非遗人才队伍培训,提高专业技能。选拔我市饭店、旅行社优秀从业人员参加省、国家技能大赛。举办饭店技能大赛,建设金牌导游大师工作室和金钥匙学院。

    38. 健全局系统各项管理机制。完善财务、审计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合理编制年度预算,结合疫情防控保障需要,压减一般性支出,统筹安排文化和旅游产业纾困帮扶资金。加强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管理,每季度对单位各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及时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强化政务监督工作,建设规范有效的督查体系。完善文化旅游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制定量化考核体系。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持续开展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应急值班、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安保等工作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