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完成局年度工作总结和明年思路并报市两办。
2. 做好2021年全国、全省“两会”议题征集上报工作;做好闭会期间主办件人大第588号的督促办理工作。
3. 做好局机关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4. 做好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整合工作。
5.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组织开展全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重大目标、重大战略、重大问题研讨论证。
6. 完成“十三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做好“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战略前期研究课题的结题评审工作。
7. 推进做好2020年度重点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政务服务“好差评”)第三方调查评估工作。
8. 组织开展全市文化广电旅游行政审批技能比武。
9. 继续做好预算“一上”相关工作。
10. 协助修订出台基本公共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11. 举办首届“我和我的民宿”全国民宿主人大会。
12. 组织开展景区城、镇、村评定验收工作,迎接省厅检查。
13. 举办全市旅游饭店服务技能大赛。
14. 组织举办2020顺着运河来看海 跟着高铁、东航游宁波活动。
15. 承办浙江省第11届音舞节颁奖典礼。
16. 启动“一人一艺杯”宁波市第二届全民戏曲大赛,指导各区县(市)做好海选工作,启动LOGO征集。
17. 修订完成《宁波市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18. 组织全市广电单位开展广播电视安全保障工作自查活动,做好迎接省局检查准备。
19. 实地开展年度广播电视管理工作检查和调研活动。
20. 11月16日参加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中国“东亚文化之都”主题展。
21. 落实“点亮索非亚”彩灯制作、采购、运输以及彩灯文化展图文采编翻译等相关工作。
22. 召开“三创”工作推进会,传达“模范机关、清廉机关、文明机关”考评办法。
23. 继续推进“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建设,做好推进清廉宁波建设督查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