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宁波市文物博物专业初级资格评审委员会共有5名申报对象,经初评委办公室资格审查,陈茹霞等5人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提交评委会评审。根据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现对申报对象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名单附后)。
一、反映问题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反映问题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12月4日至12月10日止。
四、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
联系单位:宁波市文物保护管理所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月湖景区大方岳第。
电话:87327932;传真:87294086。
邮箱:1016750312 @qq.com。
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19年12月4日
附件:
宁波市文物博物初级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