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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重大活动有关维稳安保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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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6-03-10 12:00
  • 来源: 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来源: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省级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集团,各市、县(市、区)党报、广播电视台,各出版社、电影院线,有关印刷发行单位,机关各处室、局属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有关维稳安保、火灾防控等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明年G20峰会等重大活动及“两节”“两会”期间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有关维稳安保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重大活动的维稳安保工作,多次就维稳攻坚、火灾防控、网络安全、重点单位安保等工作进行专题动员部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战线承担着重大活动和重要时期维稳安保的重要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维稳安保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相关部署要求,以坚定的决心和有力的举措,进一步加强重大活动维稳安保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不发生严重政治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群死群伤事件、大规模集体访和信访滋扰事件、网络攻击和重大舆情事件,为重大活动和“两节”“两会”等重要保障期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落实管理责任。要建立健全重大活动维稳安保工作领导机制和应急机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的要求,切实强化重大活动维稳安保工作的阵地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有方,采取有力措施落实重大活动安保工作责任制。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新闻出版广电行业维稳安保工作的监管责任。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企事业单位要切实承担维稳安保工作的主体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维稳安保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抓安保管理;各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对安保管理承担“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要把维稳安保责任逐级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

        三、突出工作重点。一是切实加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信息网络安全。积极加强安全检查防范和应急演练,确保各重要保障期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广播电视播出安全,确保数字出版和网络视听新媒体、户外电子屏、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单位门户网站和重点信息系统安全运行,坚决防止各类有害信息的插播、破坏。二是切实加强对影响和谐稳定的信访人员的教育稳控工作。各地要按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对当地农村电影老放映员等相关人员的教育稳控工作。要进一步加强排查、掌握情况,将信访问题突出的人员纳入各地重点人名单,加强教育化解和稳控。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切实防止聚众上访、信访滋扰等事件发生。三是切实加强重点单位的内保工作。浙报集团、浙江广电集团、浙江出版联合集团、东海电影集团、华数集团和各地党报、广电台等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重点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开展安全防范评估,完善单位内部立体化治安防控网络,严密防范各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治安灾害事故,切实维护单位内部安全稳定。四是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各类影院、书店、印企及仓储物流场所等是火灾防控重点,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开展基础性、常态化的隐患排摸工作,加强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率,认真规范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举办各类书市展销、电视观众节等人员密集的大型活动,都要按规定严格审批,经批准举办的,要有严密的安保方案和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各地、各有关单位在维稳安保方面发生的问题和重要情况,要随时上报省局。

                                                                      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5 年 12 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