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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发布《〈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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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5-06-24 17:00
  •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财政司来源: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根据2014年12月签署的《<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关于内地在广东省与香港(澳门)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自2015年3月1日起在广东省对港澳地区的旅游和旅游相关服务实施以下措施:
      一、“饭店和餐饮服务”、“导游服务”和“其他”对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实行国民待遇。
      二、“旅行社和旅游经营者服务”对香港、澳门保留的限制性措施为“独资设立旅行社试点经营内地居民前往香港及澳门以外目的地(不含台湾)的团队出境游业务限于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