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信息
  • 关于2022年宁波市旅游目的地营销体系建设项目补助的公示
  • 阅读:
  • 时间:2022-06-27 09:30
  • 来源:宣传推广处来源: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根据《宁波市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甬文广旅发〔2022〕4号)和《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宁波市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转移支付项目补助的通知》(甬文广旅发〔2022〕31号)规定,以下企业符合旅游目的地营销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条件(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反映。公示期限为2022年6月27日至7月1日。反映情况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联系电话:0574-89186963

    附件:2022年宁波市旅游目的地营销体系建设项目补助公示.xls

    (宣传推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