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信息
  • 关于2022年宁波市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评定结果的公示
  • 阅读:
  • 时间:2022-11-28 17:16
  • 来源:资源开发处来源: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根据《宁波市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甬文广旅发〔2021〕69号》,经区(县、市)文化旅游部门初审推荐,专家组通过台账审核、集中评审等形式对各申报单位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奉化区松岙镇、慈溪市龙山镇和鄞州区咸祥镇等3家单位达到示范区创建验收标准要求(160分以上),拟认定为宁波市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纪庆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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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835号B座684室

    邮  编:315040


    附件:

    2022年宁波市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拟命名单位名单

    序号

    区县市

    申报单位

    1

    奉化区

    奉化区松岙镇

    2

    慈溪市

    慈溪市龙山镇

    3

    鄞州区

    鄞州区咸祥镇

    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