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甬文广旅发〔2021〕69号》,经区(县、市)文化旅游部门初审推荐,专家组通过台账审核、集中评审等形式对各申报单位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奉化区松岙镇、慈溪市龙山镇和鄞州区咸祥镇等3家单位达到示范区创建验收标准要求(160分以上),拟认定为宁波市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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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2年宁波市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拟命名单位名单 | ||
序号 | 区县市 | 申报单位 |
1 | 奉化区 | 奉化区松岙镇 |
2 | 慈溪市 | 慈溪市龙山镇 |
3 | 鄞州区 | 鄞州区咸祥镇 |
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