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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所属宁波市文化馆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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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2-10-21 17:14
  • 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来源: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宁波市文化馆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宁波市文化馆是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所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挂宁波市展览馆、宁波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牌子,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开展全民艺术普及、群众文艺创作及对外文化交流;开展公共文化理论研究、数字信息服务;开展艺术作品收藏、保管、研究、展览;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研究及融合发展。

    二、选聘范围

    宁波市级机关、各区(县、市)机关、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三、选聘条件与岗位要求

    (一)选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职业素养、敬业精神;

    2.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3.符合事业单位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岗位回避的规定要求。

    (二)选聘岗位及要求

    选聘单位

    选聘岗位

    岗位

    类别

    人数

    岗位职责

    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其他资格条件

    宁波市

    文化馆

    综合管理

    管理岗位

    1

    负责办公室综合管理工作。

    1.专业要求:不限;

    2.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1.聘任在八级及以上职员岗位满3年,或聘任在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满5年;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综合文字能力。

    注:1.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以及年龄、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试用期未满,或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区(县、市)以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拔(聘)或组织调配的人员,在镇乡(街道)工作不满5年或不满地方和行业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首次进入事业单位方式缺乏政策,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6日-2022年10月27日,逾期不予补报。

    2.参加选聘人员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ingbo.gov.cn,下同)或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网站(http://wglyj.ningbo.gov.cn,下同)下载并填好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将所需提交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报名资料”。邮件发送后请电话联系确认。

    所需提交的材料:(1)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2)身份证(正反面);(3)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4)岗位聘任年限、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5)其他证明材料。

    报名邮箱:188259300@qq.com,联系人:应老师,联系电话:0574-83897905。

    (二)资格初审

    1.参加选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选聘单位在收到邮件后将对参加选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选聘条件的,通知本人进入现场资格复审。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选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选聘单位将通过电话(或邮件回复)的方式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2.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数与选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将取消该岗位选聘。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通过资格初审的选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选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所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进入面试环节,现场发放《面试通知》。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选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面试主要考察个人综合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网站公布。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选聘单位将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其与选聘岗位的适合程度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入围考察人员在接到考察通知后,按规定时间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作自动放弃,取消选聘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如无合适人选将酌情核减选聘名额。拟聘人员的聘用岗位等级,将根据选聘单位职数及人选情况进行综合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按组织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选聘人员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本次选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网站公布。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参加选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将及时取消其考试资格或选聘资格。

    (三)选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参加选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次公开选聘监督电话:0574-89186989,0574-89181317。

    附件:报名表.docx

                    同意报考证明.doc

    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