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结合建党100周年、建城1200周年,开展“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主题宣传活动,突出红色主题,举办一批文艺演出、主题展览、惠民活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普法工作。
2. 配合做好《宁波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审议和《宁波市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聚焦立法亮点,依托新闻媒体和部门“两微一网”平台推动前期宣传,提升地方法规知晓度。
3. 通过“5.19中国旅游日”、“6.11文化遗产日”、“12.4国家宪法日”、“12.8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日”等重大节日、重要节点,集中开展社会性普法活动,广泛宣传《旅游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行业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
4.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行业管理,分类精准普法,面向文旅系统、行业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组织专题培训,着力提高执法人员、文化和旅游经营者、市民游客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5.进一步加强特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行业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发挥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旅游景区等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平台的普法宣传作用,努力提升公众对法制文化建设的关注度、认可度、参与度,积极培育“双普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