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浙江省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的通知》(浙法联办〔2020〕3号)等有关要求,现公布我局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并就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列入清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必须严格落实决策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各处室要根据年度工作任务情况,及时报送年度市级或部门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工作考核内容。各处室要加强沟通联系,按时保质组织实施所承担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附件: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目录清单
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0年8月7日
附件
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 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部门 | 决策时间安排 |
1 | 制定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 | 文物与博物馆处 | 10月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