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市“两会”建议提案协办件办理,并做好主办件办理督促协调工作。
2.完成2020年度对区县(市)文旅工作考核办法。
3.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做好全国两会精神学习传达工作。
4.做好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整合工作。
5.做好“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战略研究报告的修改完善。
6.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内资投资旅行社业务实行告知承诺审批。
7.组织落实政务服务2.0事项接入实施推进工作,
8.继续做好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及专项资金清理工作。
9.做好2019年度预算支出项目部门评价工作。
10.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促进消费工作部署,做好月度市级促文旅消费指数上报及区县市指数考评工作,继续发放文旅消费券。
11.加强与国家、省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对接,做好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创建方案报批和2020全国非遗曲艺周方案审核工作
12.组织开展2020宁波乡村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培育单位申报集中评审
13.做好半年度旅游经济运行分析
14.组织开展网吧和星级饭店对标文明城市创建专项整治“回头看”。
15.开展夏季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督查。
16.做好甬舟旅游一体化“两山”合作旅游惠民有关事项
17.做好“诗画浙江·百县千碗·甬菜百碗”美食品鉴及体验(示范)店、旗舰店评选活动及培训
18.承办全省青年演奏员大赛复赛及决赛;
19.举办市青年戏曲演员大赛决赛
20.完善《宁波市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审议稿),提交市委市政府审议并公布
21.完善《宁波市文物与博物馆事业“十四五”规划》(初稿),同步启动区县(市)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和举措征集工作;
22.实地调研广播电视管理工作,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3.继续做好广播电视“十四五”规划调研工作。
24.做好拟发展为2021年浙江省国际人文交流基地培育试点单位的前期调研工作。
25.根据国外疫情发展情况,调整相关对外交流计划。
26.组织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和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贯彻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继续推进“牢记初心使命、勇于奉献担当”活动第三阶段重点任务。
27.紧贴改革进度完成涉改单位党组织撤销、新建及组织关系转隶,确保党的领导始终坚强有力。
28.抓好文化和旅游市场常态化疫情防控督查检查和文化市场监管工作。
29.常态化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市场专项检查,部署开展暑期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环境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