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牢牢守住疫情防控防线,经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健康防护措施指引》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30日
附件:关于印发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健康防护措施指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