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文物博物、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和起草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2.组织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文物博物、新闻出版、版权、动漫、网络游戏等事业、产业、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指导、促进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动漫、网络游戏产业发展,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化建设。
3.指导、管理全市艺术创作、研究工作,扶持各门类艺术精品的创作;组织、指导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负责监督财政核拨的艺术创作经费使用、公益文化(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采购、戏曲基金的使用;管理、指导市级专业剧团建设。
4.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拟订全市文化事业基本建设规划;指导重点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5.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起草有关规章草案;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6.指导、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综合文化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指导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古籍保护工作。
7.组织拟订全市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协调、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
8.综合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负责对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指导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机构的监管;负责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管;负责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监管;负责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管理;负责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接收监管;负责对电影发行、放映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9.综合管理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负责世界文化遗产的推荐申报和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负责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的申报和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推荐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负责全市考古工作,组织、协调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负责全市国家级、省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
10.综合管理全市新闻出版事业。负责监管全市出版活动(含互联网出版及手机书刊、文学);负责全市新闻出版单位行业管理;负责外地报刊社驻甬记者站的监管,组织查处新闻违法活动;负责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对各类出版物的审读和选题的审核;负责全市印刷业、复制业的监管;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调解著作权纠纷,组织查处全市重大著作权侵权案件;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11.组织拟订全市对外文化交流发展规划,归口管理对外文化工作及对港澳台文化交流与合作;负责申报和组织实施全市对外文化交流计划和项目。
12.负责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文物博物、新闻出版、版权行政许可事项的许可、认定、验收、审核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备案工作;指导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机构的行政审批工作。
13.指导、组织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业的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系统内部人事制度改革;负责相关系列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工作;管理行业的教育培训工作。
14.指导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文物博物、新闻出版、版权行业协会和文化类社会组织的业务活动。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目前,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原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正在根据《宁波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做好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并将机构改革任务及时落实到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原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及局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单位包括局本级、局属参公单位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局属事业单位市文化馆、市图书馆、宁波博物馆、市天一阁博物馆、市保国寺古建筑博物馆、市文物保护管理所、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宁波剧院、民乐剧场、市文化艺术研究院、市广电监测中心、宁波交响乐团、宁波市甬剧传习中心以及改制企业市演艺集团等单位的预算。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收支总预算38626.7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以上预算收支,将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在预算执行中依法依规作相应调整。
(二)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收入预算38626.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407.78万元,占91.67%;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3057.55万元,占7.92%;其他收入133.4万元,占0.3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8万元,占0.07%。
(三)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支出预算38626.7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33762.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2317.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0)771.4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2类)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1类)1733.4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3779.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105.78万元,项目支出21741.2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5407.78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407.78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30557.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2307.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0)768.6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2类)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1类)1733.45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407.78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838.14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30557.92万元,占86.3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2307.75万元,占6.52%;卫生健康支出(210)768.66万元,占2.17%;城乡社区支出(212类)40万元,占0.11%;住房保障支出(221类)1733.45万元,占4.9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文化(01款)行政运行(01项)2513.5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289.65万元,下降10.33%,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科目调整,核算内容减少。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文化(01款)图书馆(04项)6136.7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2283.88万元,下降27.12%,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科目调整,核算内容减少。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文化(01款)艺术表演场所(06项)1008.4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293.58万元,增长41.07%,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科目调整,核算内容增加。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文化(01款)艺术表演团体(07项)1897.26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1278.91万元,增长206.83%。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科目调整,核算内容增加。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文化(01款)群众文化(09项)2701.82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105.63万元,增长4.07%。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文化(01款)文化市场管理(12项)89.5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6.74万元,下降7%。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文化(01款)其他文化支出(99项)4693.3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278.91万元,增长6.32%。
(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文物(02款)文物保护(04项)3170.7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594.19万元,下降15.78%,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算压缩。
(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文物(02款)博物馆(05项)4549.13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352.1万元,下降7.18%,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算压缩。
(1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文物(02款)其他文物支出(99项)24万元,与2018年执行数持平。
(1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广播电视(08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99项)673.61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2.75万元,降低0.41%。
(1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9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03项)40万元,与2018年执行数持平。
(1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9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9项)306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1717.76万元,增长127.98%。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科目调整,核算内容增加。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4项)98.91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130.86万元,降低56.95%,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科目调整,核算内容减少。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1271.65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90.49万元,增长7.66%。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508.3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33.66万元,增长7.09%。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99项)428.89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140.89万元,增长48.92%。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科目调整,核算内容增加。
(18)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92.27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92.27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科目调整,2019年度新增科目。
(19)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477.3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477.3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科目调整,2019年度新增科目。
(20)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03项)199.09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199.09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科目调整,2019年度新增科目。
(21)城乡社区支出(212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05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01项)40万元。与2018年执行数持平。
(22)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1726.5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96.54万元,增长5.92%。
(23)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提租补贴(02项)6.95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0.27万元,增长4.04 %。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518.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358.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160.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303.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3.9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112.5万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112.5万元,学术交流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019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0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压缩。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92.4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外事接待、文化交流及各类演出、展览业务洽谈公务活动等公务接待支出。2019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0.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公务接待费预算压缩。
3.公务用车购置: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28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一辆公务用车。2019年比上年预算数增长2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宁波市图书馆原来的一辆公车年限到期报废,经批准更新。
4.公务用车运行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70.28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9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9.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车改,单位保留车辆数减少,相应减少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重点项目情况——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
(1)项目概述
近年来,中央多次强调要传承好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浙江省提出着力建设全国文化高地、中国最佳旅游目的地、全国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样板地。宁波也提出要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19宁波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的设立,将进一步完善宁波的非遗保护传承制度、提升保护传承能力、营造全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传承的良好氛围,提高宁波市非遗工作的整体水平,促进文旅融合,推动非遗事业可持续发展。
(2)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条例》
(3)实施主体
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宁波市非遗中心、宁波市演艺集团、宁波市甬剧传习中心
(4)实施方案
①开展宁波市非遗“薪火计划”中青年传承人群培养工作。通过本项工作的实施,提高非遗传承人的社会地位和文化自信,力争在3年内为我市50个非遗项目培养传承人,切实解决面临传承窘境的非遗项目传承问题,逐渐在社会上形成爱祖国、爱家乡、爱非遗的良好氛围。
②举办2019年宁波市甬剧艺术节。拟定于12月初举办,进一步彰显国家级非遗项目甬剧的艺术魅力,为业余甬剧团提供一个展示平台,让更多人了解和喜爱甬剧艺术。
③开展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对我市年过70周岁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进行分期分批的抢救性记录。
④举办温故非遗展。着眼于与生活息息相关的衣、食、住、行,并延伸至医、文、武、商,构成八个主题展,跨度两年。从衣、食、住、行、医、文、武、商中,见非遗。从非遗中,见人、见物、见生活。
⑤举办2019宁波市第二届少儿非遗故事大赛。促进我市民间文学活化传承,打造宁波非遗品牌。利用民间故事和传说,助推文化与旅游工作,推进宁波文化与旅游消费,为打造全国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样板地做出应有的贡献。
⑥开展宁波市非遗第一批至第四批传统技艺类项目“三位一体”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宁波“三位一体”保护工作,加快建立宁波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规范非遗保护工作,提高宁波市非遗工作的整体水平,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
⑦举办宁波市第六届“阿拉非遗汇”。2019年阿拉非遗汇将在宁海举行。结合中国(宁海)徐霞客开游节,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文旅深度融合。共设置了展示、表演、培训、旅游等多个板块的活动内容。活动现场将汇集自宁波市优秀非遗项目、山海协作地区的优秀非遗项目、徐霞客标志地优秀非遗项目。
(5)年度预算安排
2019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总预算870万,其中非遗特色小镇创建补贴 140万,温故非遗展100万,非遗抢救保护170万,非遗宣传普及活动165万,非遗管理35万,甬剧电视剧 230万,甬剧艺术月30万。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支出绩效目标表 (2019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19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 | |||||
主管部门 | 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实施单位 | 宁波市非遗中心等 | |||
项目总投入 (万元) | 870 | 其中:财政拨款 (万元) | 870 | |||
年度目标 | 1. 继续打造温故非遗展览等品牌,进行非遗抢救保护,切实增强非遗项目的存续力和生命力; 2. 加大非遗宣传普及力度,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各种媒体进行多角度、高质量的信息发布,并利用传统节假日、搭建阿拉非遗汇等各种活动平台,进行非遗的多方面推广; 3. 加强非遗管理,营造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制度环境,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和科学化。 | |||||
绩效指标 | ||||||
指标类型 |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非遗特色小镇 | 7个 | |||
温故非遗展 | 5期 | |||||
非遗抢救保护 | 5个 | |||||
非遗进旅游景点 | 10个 | |||||
传统节日活动 | 4次 | |||||
甬剧电视剧 | 拍摄录制3台甬剧精品剧目。 | |||||
甬剧艺术月 | 展示4台甬剧精品剧目,外邀展示6-8台地方戏精品剧目。 | |||||
质量指标 | 非遗传承人带徒 | 完成第一学年教学任务 | ||||
非遗特色小镇 | 初步达到非遗特色小镇建设标准 | |||||
甬剧电视剧 | 完成甬剧《小城之春》《呆大烧香》《甬港往事》的拍摄,用于交流、传播。 | |||||
甬剧艺术月 | 展示甬剧精品剧目,并外邀其他专业地方戏展演,打造全新的甬剧艺术节 | |||||
时效指标 | 三位一体考核 | 10月底完成 | ||||
阿拉非遗汇 | 5月份完成 | |||||
非遗特色小镇建设 | 6月督查,11月份验收 | |||||
温故非遗展 | 5月份——12月份 | |||||
非遗传承人带徒 | 5月份---11月份 | |||||
甬剧电视剧 | 4月-12月 | |||||
甬剧艺术月 | 12月份 | |||||
效果指标 | 经济效益 | 受培训非遗传承人群相关产品销售额增长率 | ≥5 % | |||
社会效益 | 非遗传承人群增长率 | ≥5 % | ||||
非遗保护与传承受益公众增长率 | ≥5 % | |||||
社会参与非遗保护与传承渠道 | ≥5 % | |||||
环境效益 | ||||||
受众满意度 | 非遗传承人群满意率 | ≥90 % | ||||
非遗保护与传承活动受益公众满意率 | ≥90 % |
2、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本部门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宁波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10.12万元,较2018年预算数增加15.78万元,增长2.27%。
3、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32.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95.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35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8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9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及应急保障用车3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业务用车12辆,固定工作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8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5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业务用车1 辆。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设备。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8131.2万元;其中纳入绩效评价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税收入以及其他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8.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文化(01款)行政运行(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文化(01款)图书馆(04项):反映图书馆的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文化(01款)艺术表演场所(06项):反映文化及其他部门主管的剧场(院)的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文化(01款)艺术表演团体(07项):反映文化及其他部门主管的剧院(团)等艺术表演团体的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文化(01款)文化活动(08项):反映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文化(01款)群众文化(09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等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文化(01款)文化交流与合作(10项):反映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活动的支出。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文化(01款)文化市场管理(12项):反映用于文化执法检查等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文化(01款)其他文化支出(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文物(02款)文物保护(04项):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文物(02款)博物馆(05项):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广播影视(04款)其他广播影视支出(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广播影视方面的支出。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9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4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212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5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1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提租补贴(02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25.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购房补贴(03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