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读文件
(一)文件名称。《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休闲旅游目的地建设的意见》(甬政发〔2015〕50号)
(二)文件编号。ZJBC00—2015—0010
二、制定背景
近年来,休闲旅游发展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2014年8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9月,省政府组织召开全省旅游发展大会,出台了《浙江省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纲要》和《关于加快把旅游业培育成为万亿产业的实施意见》两份重要文件,全省各地纷纷响应,湖州、嘉兴、杭州等地先后召开旅游发展大会并出台相应实施意见。从我市来看,随着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步伐的加快,城乡居民消费需求的升级,新型城镇化的推进,以及美丽乡村建设和“五水共治”、“四边三化”、“三改一拆”等重大战略决策的实施,都为休闲旅游新一轮大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机遇。另一方面,为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支柱,休闲旅游产业还被赋予了更多的责任,要求在促进消费,拉动投资,优化经济结构,提升城市功能,改善民生福祉等方面发挥更高层次的综合带动作用。为此,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扶持我市休闲旅游发展政策意见,明确新一轮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配套切实有效的保障措施,对推进我市休闲旅游实现跨越式发展很有必要。
三、制定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
(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旅游业成为万亿产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4〕42号)
(三)《中共宁波市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的决定》(甬党发〔2014〕1号)
(四)《宁波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甬党办〔2014〕9号)
四、主要内容
《意见》共三部分二十二条,其中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两条;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分为优化目的地产品体系,提升目的地产业素质,强化目的地形象推广,完善目的地公共服务四大板块,共计十五条;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共计五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确定两大发展目标。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双驱动四治理”决策部署和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争取通过3年的努力,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我市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基本把我市建设成为品牌形象鲜明、休闲产品丰富、产业素质较高、服务功能完善、主客和谐共享的“中国一流休闲旅游目的地”。前者是我市旅游产业发展的目标,侧重对产业经济指标的增长要求;后者是我市城市旅游发展的目标,侧重旅游产业对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带动作用,两者相辅相成,以满足发展目标多元化的要求。
(二)提出四大发展战略。为实现上述目标,我们提出了旅游全域化、产业现代化、品牌国际化、服务品质化四大发展战略。这四大战略是对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全域化、生态化、人本化和国际化四大原则的深化和细化,并结合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近阶段市里先后出台的重大决定和政策意见。旅游全域化战略,结合了我市产业融合、产城融合、城乡融合的有关要求;产业现代化战略,结合了我市优化产业结构,培育城市经济,构筑现代都市的有关要求;品牌国际化战略,结合了我市提升国际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城市国际化建设的有关要求;服务品质化战略,结合了我市质量强市建设、生活品质提升的有关要求。
(三)确定四大主要任务。一是优化目的地产品体系。谋求产业集聚发展,构建市县乡三级目的地体系;突出“海、山、城、湖、佛”五大主题,打造海洋、生态、都市、湖泊、佛教文化五大休闲度假产品体系;围绕我市美丽乡村建设战略,提升乡村旅游品质;鼓励社会资本对旅游的投入,明确特色主题型休闲度假和产业融合新业态项目为我市旅游项目建设的主要方向;加快旅游产业与城市建设、工业、商贸服务业、文化、体育、医疗、养老、教育、就业等相关产业和社会事业的融合发展。二是提升目的地产业素质。积极引进全国百强,支持企业跨界融合,鼓励发展电子商务,推进旅游企业做大做强;提升现有景区品质,加快高等级景区创建,推进我市旅游景区扩量提级;建设目的地饭店体系,发展多元化旅游住宿设施,推进住宿业结构优化;引导旅行社集团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推进旅行社提质增效。三是强化目的地形象推广。准确定位宁波城市旅游形象,在重大活动中使用统一的形象品牌;实施政府主导、企业联手、媒体跟进“三位一体”的合力营销策略,整合推广力量;大力发展入境旅游、会奖旅游,积极利用新媒体提升营销手段;强化旅游节事综合效益,深入实施旅游惠民。四是完善目的地公共服务。加快完善集散换乘、公共交通和标识系统,提升旅游交通服务;推进智慧旅游和咨询体系建设,提升信息咨询服务;加强旅游安全管理,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加强景区门票价格监管,完善旅游统计方法,提升综合管理水平。
(四)提出五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鼓励重点区域建立健全相应管理机构,强化差异化旅游工作考核,激发各地各部门合力推进休闲旅游目的地建设的积极性。二是加强法制保障,深入贯彻《旅游法》,不断提高依法治旅水平,建立旅游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旅游投诉“五级”处置网络,强化旅游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倡导文明旅游,加快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三是加强资金扶持,成立市旅游发展基金和旅游投资公司,通过财政杠杆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旅游业,保障公共财政的必要投入,加强对旅游业的信贷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融资。四是加强土地供给,优先保障市级以上重点旅游项目用地供给,允许经批准后利用工业厂房、仓库、学校、办公楼等存量房产和土地兴办旅游产业,简化小型旅游设施用地审批流程。五是加强人才支撑,大力引进旅游领域海外高层次人才和高端创业创新团队,将旅游领域人才纳入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探索导游等级与职工技术等级挂钩制度,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人才培养合作,落实旅游从业人员就业扶持政策。
六、解读机关
本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宁波市旅游局牵头起草并负责解读。
解读人:鲁敏,联系方式:89186986。